摘要: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涉及未成年人網民這一特殊羣體,“通知——刪除原則”存在反應滯後,不良信息會持續影響青少年身心,必須要對一些網絡產品設置前置性許可。《報告》在總結研判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趨勢的基礎上,建議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中增設“網絡保護”章節,同時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商應嚴格執行“先審後發”制度,遏制不良信息傳播。

央視曝光不良信息滲入學習平臺:典故遭惡改,低俗信息隱匿

日前,團中央維護青少年權益部和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聯合發佈《2018年全國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情況研究報告》。報告顯示,截至2018年7月31日,我國未成年人網民數量到達1.69億,手機成爲了青少年上網的主要工具,網絡不良信息成爲威脅青少年網絡安全的主要因素。

30.3%未成年人曾遭遇網絡不良信息

在網絡帶來海量信息的同時,不良內容成爲影響未成年人網絡安全的主要隱患。《報告》顯示,有15.6%的未成年人表示曾遭遇網絡暴力,最常見的是網上諷刺或謾罵、自己或親友在網上被惡意騷擾、個人信息在網上被公開。30.3%的未成年人曾在上網過程中接觸到暴力、賭博、吸毒、色情等違法不良信息。

《報告》在總結研判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趨勢的基礎上,建議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中增設“網絡保護”章節,同時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商應嚴格執行“先審後發”制度,遏制不良信息傳播。

不良信息充斥網遊平臺 家長舉報難

今年二月初,山東的家長李女士向記者發來了多張圖片,上面充斥着大量不雅言語和色情交友信息。李女士說,圖片拍自一款名爲“我的世界”的網遊界面,自己正在就讀小學的孩子和同學經常玩這款網遊。孩子在玩這款網遊時發現了不良的信息後告訴了李女士,情急之下,李女士想把這些不良內容發佈者的信息向平臺舉報。

小學生家長 李女士 :我沒有找到任何舉報鍵,我找了半天,我最開始覺得可能是小孩,他們玩這個玩不明白,那我來找找舉報鍵,舉報他的發言(功能)完全都沒有。

根據我國網絡安全法第49條規定:網絡運營者應當建立網絡信息安全投訴、舉報制度,公佈投訴、舉報方式等信息,及時受理並處理有關網絡信息安全的投訴和舉報。

不良內容滲入學習平臺 典故遭惡改

色情信息氾濫,用戶舉報難上難,面向全年齡段用戶的網遊在網絡安全上層層失守。而央視記者通過調查還發現,一些打着學習類爲名的軟件和微信公衆號因爲管理缺位,放任不良的內容傳播。

央視曝光不良信息滲入學習平臺:典故遭惡改,低俗信息隱匿

記者登錄了一款名爲“作業狗”的學習類App,在其有社交功能的“遛一遛”版塊中,記者發現“誰想看黃圖”的帖子和多張色情圖片。同時在這個版塊中有多位用戶發帖稱想要尋找對象,並貼上了未成年人的圖片和QQ號。記者發現,作業狗APP可以通過非實名的第三方賬戶進行登錄,發帖不受任何限制。

央視曝光不良信息滲入學習平臺:典故遭惡改,低俗信息隱匿

一款名爲“當朝宰相”的網絡遊戲,直接把中小學課文裏的經典故事“鑿壁偷光”改成了“鑿壁偷窺”,植入遊戲劇情,並把這一橋段做成視頻廣告,在多個網絡平臺投放。有教育學者指出,網絡平臺惡意改編歷史典故,不僅會對青少年的學習認知帶來嚴重影響,更會抹黑社會公序,敗壞社會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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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青少年網絡安全亟待法律約束

形形色色的不良網絡信息可以說無孔不入,嚴重威脅着未成年人的網絡健康環境。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研究員 張雪梅 :目前《刑法》當中對猥褻兒童罪還有強制猥褻罪,並沒有列舉出具體的犯罪的方式。

張雪梅告訴記者,目前可以參照的案例爲2018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的第11批指導性案例,該指導案例明確通過網絡通訊工具,實施非直接身體接觸的猥褻行爲與實際接觸兒童身體的猥褻行爲具有相同的社會危害性,可認定構成猥褻兒童罪(既遂)。

張雪梅建議在《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中加入涉及未成年人相關的網絡犯罪行爲,並明確應從重處罰。

據記者瞭解,對於網上大量存在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的不良信息,目前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在處理時普遍採用的是“通知——刪除原則”,即“有人投訴舉報,網絡平臺進行刪除”。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涉及未成年人網民這一特殊羣體,“通知——刪除原則”存在反應滯後,不良信息會持續影響青少年身心,必須要對一些網絡產品設置前置性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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