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入关后,每三年在固定的八旗内进行一次选秀,其目的在于,或为内廷储备,或为皇子、皇孙及亲王、郡王指婚,就算是公主生的女儿,也是要被挑选的,选中后入宫做皇帝的妃嫔,或者配给宗室适龄的男子,这搁我们现在人看来实在离谱,这可是违背人伦道德的。

但是清朝的选秀政策一直都是这样执行的,直到嘉庆六年才规定“嗣后选秀女时,公主之女著加恩毋庸入选”,这才解除了这种不合理的现象。

清朝皇帝选纳后妃主要有两条标准,一是血统,二是品德。清朝册封皇后、嫔的册文中,最常见到的就是宽仁、孝慈、温恭、诞育名门等等之类的词语。清朝选嫔妃的主要的途径就是选秀女,而秀女的出身都是八旗女子。

清朝曾在顺治帝时就规定,宫中不得“蓄汉女”(汉军八旗除外),帝王和皇族不得和汉人通婚,爱新觉罗氏的婚姻仅限于满蒙女子,并规定要在八旗范围内挑选秀女,其目的就是要保持皇族的纯正血统。

到了清朝后期,后宫的嫔妃中既有世家贵族出身的名门闺秀,也有一般旗人家的女子,还有来自包衣奴才家的女子。这些与清朝皇族联姻的姓氏中,有八家姓氏最为尊贵,其中有一家姓氏中竟然出了六位皇后,这就是钮祜禄氏。清代选取后妃不拘门第,后妃出身贵贱不一,清朝皇帝所钟爱的皇后们,大多是仪态端庄,敦厚贤淑且知书达理的女子,靓丽的容貌并不是选取后妃最主要的标准。

从同治帝选后的相关史料中,我们可以看出皇后阿鲁特氏长相并不出众,按照中国的传统观念,一旦沾上“好色”的评价是极不荣誉的,而所谓的“美女祸国”从来都是皇帝和大臣们翻云覆雨的附身符,因此清朝皇帝在选妃的时候,也就不能太注重外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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