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婚戀都死於惡語相加。

有話不好好說,容易把好事變壞事。

有些人是對外人說好話,對身邊的人惡語相加。

尤其是挽回,說錯一句話,用錯一個詞。

你會再次失去ta,也許永遠失去ta。

馬歇爾.盧森堡在《非暴力溝通》中提出:“大多數暴力的根源在於人們忽視彼此的感受與需要,而將衝突歸咎於對方。”

第一句:“你不知道我爲你做了多少事,你知道我付出了多少嗎?”

感情世界裏,很多人喜歡以付出來衡量有沒有愛。

你把你爲他做過的事,一一列出來,讓對方知道你對ta的好,只會讓對方感覺到你在討債。

感情世界裏,付出本是自願,分手以後,說這些話。

就像小孩子游戲輸了,開始反悔和耍賴。

事實上,你們分手了你想挽回,導致分手的原因就一定不是“你對ta不夠好”。

現在你需要展示的是你的優點,不是你爲ta做過的事,更不是展現你對感情的忠貞。

你提這些事,只會讓ta覺得:原來你以前對我的好都是有代價的,我以爲你對我的好是不求回報的,你現在重提這些事,是要我還債嗎?

對方一旦這麼想,就會演變成爭吵,你對ta再好,也提不起興趣,導致挽回難上加難。

第二句:“你能不能改一下自己的毛病,就我願意忍受你”

分手以後,ta沒必要委屈自己而遷就你。

忍不忍受ta,是你的選擇。

不是ta逼你的,不要有一種“我比你更瞭解你”的感覺,這是在控制他。

挽回過程中,不要錯誤地估計了自己的位置,也會錯誤的估計了,分手後對方對你保持的包容度。

第三句:“不要離開我,我真的很愛你,我會爲你做任何事。”

分手後,你放棄了自己的快樂和開心,一味用討好的方式去滿足ta。

想用這樣的承諾去滿足他,但這樣的話僅僅暴露了你對ta的需求感和迫切心。

只會讓對方更加冷漠和反感。

第四句:你信不信,你找不到比我更好的

“只要你願意複合,我什麼都可以改”

這兩句話,一個是威逼,一個是利誘。

因爲你的哀求已經無效,想用一些威脅的話,來挽救最後的局面。

威脅不成,就利誘,不加思考的諾言。

你們已經分手了,對方已經不喜歡你了,威脅和利誘都是無效的。

如果真的分手了,說不切實際的話沒用,你需要做更多具體的行動:少說話多做事。

如果你是被分手那一方,你說再多話,在對方眼裏你都是挑起爭端的開始。

分手時矛盾和衝擊的累積太深,復聯後對方會排斥和你交流。

這種情況,你可以看對方的反應,提前或推後進行互動。一推一拉,以退爲進,隱藏需求感。

不用擔心對方會把你遺忘,通過朋友圈適當的刷存在感。

多展現積極的一面,以及對方曾經被你吸引的一面。視覺和印象的衝擊,會淡化之前的負面印象。

比如展示新的技能,發圖配文“最近學習了新的手藝,來嚐嚐我新做的蛋糕”

等正式建立聯繫以後,先從簡單的對方感興趣的聊。減少自言自語的抒發,避免說一些有目的性的話語。

有距離的接觸,對方纔能慢慢淡化之前對你的負面印象,對你重新改觀。

如果對方開始主動回應你,或者對你的展示給予評價,你們的心結就開始慢慢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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