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針對此前研究生培養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江蘇出臺研究生導師“十不準”,劃定了研究生導師的職業道德規範“紅線”,包括不準發生學術不端行爲、縱容所指導的研究生髮生學術不端行爲;不準安排研究生承擔屬於私人領域和家庭生活的事務,或強行安排研究生在與自己有利益關聯的單位從事與學業無關的勞動等內容。

教育部也於日前發佈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爲十項準則》,確立了教師職業行爲的基本規範,爲高校教師的職業規範劃出了明確底線。其中也有“不得要求學生從事與教學、科研、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宜”的明確規定。

研究生導師被叫作“老闆”,實驗室管理越來越企業化……不少學生私下吐槽,給導師幹活、打雜,甚至成爲“貼身小祕書”,淪爲導師的廉價勞動力。一些學生被派去參與導師承擔的公司項目,不僅學業被耽誤,還被迫延長讀研期限,只因爲導師已經“用得順手”。所以,網友將上述規定解讀爲嚴禁稱導師爲老闆、讓學生打工,不無道理。

導師的責任是對學生進行學術訓練,關心他們的成長。毋庸諱言,稱呼導師爲“老闆”,反映了不健康的師生關係,不僅損害了高校教師的形象,不利於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也激發了師生矛盾,甚至可能釀成激烈衝突,

江蘇出臺《江蘇省研究生導師職業道德規範“十不準”(試行)》和《關於加強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分別從正面引導和負面清單兩個角度發力,爲研究生導師確立行爲準則,無疑具有鮮明的現實針對性,將有利於構建研究生導師隊伍立德樹人長效機制。但是,如何落實才是關鍵。有網友調侃:“我要是把這條發到我們導師羣會怎樣?”

這種擔憂很正常。研究生應該以學習爲主,本不應該承擔與學業無關的事,這是常識,高校以及教育管理部門也有各類規定,卻因爲沒有落實,以至於出現學生淪爲導師廉價勞動力的情況。現實條件下,師生關係往往並不對等,學生時常處於弱勢地位。一些學生即便遇到了有違師德規範的教師,爲了能夠順利畢業,也會選擇忍氣吞聲。比如,學生對導師不滿,能順利換導師嗎?雖然有高校允許研究生在找到願意接受的導師後可以換導師,但由於導師之間也存在複雜的關係,換導師的訴求很難實現。

所以,明確了導師行爲準則,明確了相應的職責和權利,有了可供落實的規範之後,還要在制度執行上發力,完善申訴機制和評價體系,完善對導師職權監督制度,讓學生們的申訴受到重視、得到回應,讓導師的權力受到監督,運行在陽光之下。

導師可以讓學生幹什麼,不可以讓學生幹什麼?導師應該爲學生做什麼,什麼樣的導師纔是合格的導師?這些問題雖然沒有統一的標準答案,但是公衆對此有基本的共識。改變不健康的師生關係,從根本上來說就是迴歸到教書育人的本質。師生關係建立在這個基礎之上,很多問題自然就不會發生了。

撰文/李一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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