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决定书》显示,最高法于2018年12月25日,审查后作出再审决定,原判决、裁定认定原审被告人杨松发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天津市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今日(12月12日)下午, 新京报记者从杨松发辩护律师和天津高院处获知,此案将于下周开庭前会议。

原标题:天津“杨松发杀人案”被指令再审,下周开庭前会议

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受害人被抛尸野外,被告人天津男子杨松发被判死缓后,申诉了16年。去年2月,因“证据存在矛盾”,最高法指令再审。今日(12月12日)下午, 新京报记者从杨松发辩护律师和天津高院处获知,此案将于下周开庭前会议。辩护律师介绍,杨松发目前仍在监服刑。

新京报记者梳理此前判决文书得知,2001年3月3日晚,与杨松发同一公司的一名女工惨遭杀害并被抛尸。时年36岁的杨松发被指控“为摆脱与受害人恋爱关系”而行凶,涉嫌故意杀人。

天津二中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杨松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这一判决结果,检方和被告人杨松发均提出了异议。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出抗诉,认为一审量刑畸轻。杨松发也提出上诉,否认犯罪。但双方意见均未被二审法院采纳。

新京报记者从家属方面了解到,自法院作出判决起,杨松发及其母亲便开始了长达16年的申诉。2018年年底,最高法以“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天津高院再审。

今日(12月12日),辩护律师向新京报介绍,杨松发申诉16年,申诉理由包括:没有作案时间、现场没有他的生物检材、作案工具跟他的口供不符、案发现场的脚印跟他不符等。

今年4月,杨松发一方收到了最高法作出的《再审决定书》。《决定书》显示,最高法于2018年12月25日,审查后作出再审决定,原判决、裁定认定原审被告人杨松发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天津市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

目前,杨松发的辩护人已接到法院电话通知,此案将于下周开庭前会议,再审有望于近期开庭。

新京报记者 李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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