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妄图减轻处罚 被洛阳警方依法处理
“手握钢枪抓坏人,建功立业,保家卫国”
这是我们对警察的印象
也是不少人年少时的梦想
不过想要成为警察是要通过严格考核的
可前两天
洛阳交警在工作中
居然碰到一名男子
给自己“自封”了一个警察的头衔
11月13日下午15时许,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昌路交巡大队按照预警指令对一辆车号牌为豫C96**9涉嫌逾期未年检的白色雅阁轿车拦截检查。
执勤人员通过现场核查,确定该车系逾期未年检车辆,在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该车驾驶员称未带驾驶证并拒不报身份证号。
随后,该车驾驶员出示了一张名为王某的警官证。当执勤人员查看其警官证后,发现该证件为伪造的人民警察证。
执勤人员对该驾驶员身份信息进行核实,经查,该驾驶人原名为王某伟,无驾驶证信息。随后,执勤人员将驾驶人王某伟移交至南昌路派出所。
目前,王某伟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收缴其使用的伪造人民警察证,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