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月11日,江西省紀委省監委發佈消息,萍鄉市公安局副縣級幹部劉百羽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投案自首,目前正接受萍鄉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去年12月和今年1月,江西省紀委省監委網站先後公佈了,銅鼓縣政府原副縣長、縣公安局原局長陳雲南和上饒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信州區原副區長,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祝少敏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的消息。

來源:江西時政頭條 信息日報江西政讀

以中央督導爲契機,江西省掃黑除惡掀起新一輪高潮。近期,江西省紀委省監委網站先後公佈了該省6縣市多名公安系統幹部被查的消息。

近期,這些公安系統縣處級幹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奉新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彭添奎

湖口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潘新華

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原黨委副書記、政委胡建甫

三清山風景名勝區黨委委員、三清山管委會副主任、上饒市公安局三清山分局局長餘斌

萍鄉市公安局副縣級幹部劉百羽(投案自首)

樂安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陳兵

因充當黑社會“保護傘”

這兩名公安局長被“雙開”

去年12月和今年1月,江西省紀委省監委網站先後公佈了,銅鼓縣政府原副縣長、縣公安局原局長陳雲南和上饒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信州區原副區長,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祝少敏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的消息。

通報顯示,陳雲南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毫無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執法犯法充當黑社會“保護傘”,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祝少敏身爲公安機關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的宗旨,知法犯法、執法違法,靠山喫山,嗜賭成性,與社會人員結成利益同盟,大肆收受財物,充當不法分子“保護傘”,將公權力淪爲謀取私利的工具,其行爲嚴重損害了公安機關形象,破壞了當地正常社會秩序,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涉嫌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這位公安局長被公訴

近日,南城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徇私枉法罪,對宜黃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劉軍,向南城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這是劉軍自去年11月15日被公佈接受審查調查以來,首次被披露涉嫌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公開資料顯示,劉軍1965年出生,1985年8月參加工作就在撫州市公安局,直到2018年11月接受審查調查,他在撫州市公安系統工作33年。33年中,他歷任撫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副支隊長、戶政處處長、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大隊長、治安支隊支隊長等職務。2013年5月他出任撫州市宜黃縣委政法委副書記、縣公安局黨委書記、督察長。同年6月,出任宜黃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去年7月,他卸任在宜黃縣的職務,轉任撫州市公安局副調研員。3個多月後,劉軍被查。

掃黑除惡“打傘破網”

江西各地紀委監委紛紛亮劍

根據中央掃黑除惡第15督導組反饋意見,4月4日,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孫新陽約談五個設區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同志。他要求,積極回應督導組要求,強化對相關問題線索和案件的分析研判,確保中央督導組反饋問題迅速整改落實到位,努力取得“打傘破網”新突破。

近期,江西各級紀委監委按照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對標對錶,壓實責任,向黑惡勢力和“保護傘”“關係網”發起了強有力的攻勢。

比如,九江市紀檢監察機關深挖了一批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形成了強力震懾。截至4月11日,該市累計立案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98人(涉及充當涉黑涉惡“保護傘”問題60人),其中,涉及縣處級幹部9人。目前,該市13起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中有9起發現和查處了“保護傘”問題,佔比69.2%,共查處保護傘47人。

再如,景德鎮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迅速行動、重拳出擊,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鬥爭相結合,堅決“打傘破網”。截至3月底,該市共收到涉黑涉惡腐敗、“保護傘”及工作不力問題線索256件,立案50件,已查結15件、處理32人,其中黨紀政務處分16人、組織處理16人,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及“保護傘”問題8起,對3名充當黑社會組織“保護傘”的公職人員依紀依法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江西這名原交警支隊女政委

投案自首傳遞啥信號?


4月11日,江西省紀委省監委發佈消息,萍鄉市公安局副縣級幹部劉百羽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投案自首,目前正接受萍鄉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已到退休年齡的副縣級幹部投案自首;1959年2月出生的劉百羽(女)是江西安源人,大專學歷,已到退休年齡的她爲何會向紀委監委投案自首,其背後的驅動力量着實令人好奇。然而,其釋放出來的震懾作用毋庸置疑。劉百羽歷任萍鄉市人防辦辦公室副主任,萍鄉市國家安全局幹部,萍鄉市發展計劃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萍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開發大隊大隊長、開發分局黨委副書記等職,2011年,劉百羽晉升爲縣級幹部,歷任萍鄉市公安局副調研員、交警支隊開發大隊大隊長、開發分局黨委副書記,萍鄉市公安局副調研員、交警支隊副支隊長、黨委委員,萍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政委等職。

對於劉百羽究竟犯了什麼事,官方通報只有短短八個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字數雖少,但內涵豐富!

高壓震懾下投案自首並不罕見:“投案自首”的表述並不罕見,他們中有如劉百羽的縣級幹部,也有基層村幹部。

2007年年底至2009年1月,江俊華在擔任景德鎮竟成鎮河西村村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違規獲利23萬元,其後主動投案自首並退回全部非法所得,被依法免予刑事處罰;

2017年,瑞金市在開展脫貧攻堅領域專項巡察中,發現該市交通局公路站站長宋某生套取項目補助資金的嚴重違紀違法事實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及時召開警示教育大會,先後有4名存在違紀違法問題的幹部職工主動向檢察機關投案自首,震懾作用突顯;由此可見,反腐敗永遠在路上,心存僥倖,是沒有出路的。一個個幹部的投案自首,傳遞出了“利劍高懸,震懾常在;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信號,必將成爲“示範效應”,壓倒那些惶惶不可終日的官員們的最後一根稻草。

如今,在江西,“天羅地網”越織越密,全面從嚴治黨的成效已經彰顯,不能腐的籠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壩正在構築,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並鞏固發展。我們始終相信,會有越來越多走入歧途的人員迷途知返,重歸正道!

【知道多一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涉嫌職務犯罪的被調查人主動認罪認罰,自動投案,真誠悔罪悔過的,監察機關經領導人員集體研究,並報上一級監察機關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檢察院時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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