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查,该驾驶员为驾校教练,经血液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64.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可13日下午,湘潭市雨湖交警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一台教练车停在路边,驾驶员满身酒气坐在驾驶室酣睡。

驾校教练为人师表,理应成为遵法守法表率。可13日下午,湘潭市雨湖交警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一台教练车停在路边,驾驶员满身酒气坐在驾驶室酣睡。经查,该驾驶员为驾校教练,经血液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64.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营运车辆。

当天下午3点45分,雨湖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巡逻至通济门路逸夫小学路段时,发现一台湘CJD05学的教练车停在路边,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只见驾驶员正坐在车上打磕睡,车内散发出很重的酒味,民警几番拍打驾驶员身体也没把他叫醒。

无论民警怎么叫喊、摇晃,驾驶员低垂着脑袋仍然是毫无反应。差不多花了1分钟时间,该驾驶员才被民警叫醒。

面对民警的询问,该驾驶员矢口否认开过车。经查,该驾驶员姓赵,为湘潭某驾校教练,而且其驾驶证因超分被扣留。民警随即将他带回大队,通过查看监控发现该车停下后就没有动过,直到被民警查获。事实面前,赵某不得不老实接受呼吸式酒精检测。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赵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5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随即通知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生对其抽取血样送检。14日上午,血检结果显示赵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64.4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因赵某驾驶的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因此赵某属于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经了解,赵某2013年就取得了教练资格。当天中午2点跟一朋友在湘潭雨湖区一家饭店吃饭,期间他一个人就喝了2瓶100毫升装的白酒。3点左右吃完饭后他将车停在小巷休息,后因挡路就移开,结果车开出才50多米就酒劲上头,于是将车停在路边呼呼睡了起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赵某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500元。而赵某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的处罚。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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