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經查,該駕駛員爲駕校教練,經血液檢測,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爲264.4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營運車輛。可13日下午,湘潭市雨湖交警大隊民警巡邏時發現一臺教練車停在路邊,駕駛員滿身酒氣坐在駕駛室酣睡。

駕校教練爲人師表,理應成爲遵法守法表率。可13日下午,湘潭市雨湖交警大隊民警巡邏時發現一臺教練車停在路邊,駕駛員滿身酒氣坐在駕駛室酣睡。經查,該駕駛員爲駕校教練,經血液檢測,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爲264.4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營運車輛。

當天下午3點45分,雨湖交警大隊二中隊民警巡邏至通濟門路逸夫小學路段時,發現一臺湘CJD05學的教練車停在路邊,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只見駕駛員正坐在車上打磕睡,車內散發出很重的酒味,民警幾番拍打駕駛員身體也沒把他叫醒。

無論民警怎麼叫喊、搖晃,駕駛員低垂着腦袋仍然是毫無反應。差不多花了1分鐘時間,該駕駛員才被民警叫醒。

面對民警的詢問,該駕駛員矢口否認開過車。經查,該駕駛員姓趙,爲湘潭某駕校教練,而且其駕駛證因超分被扣留。民警隨即將他帶回大隊,通過查看監控發現該車停下後就沒有動過,直到被民警查獲。事實面前,趙某不得不老實接受呼吸式酒精檢測。

經呼氣式酒精檢測,趙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爲254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民警隨即通知湘潭市中心醫院醫生對其抽取血樣送檢。14日上午,血檢結果顯示趙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爲264.4mg/100ml,遠超醉駕標準。因趙某駕駛的教練車屬於營運車輛,因此趙某屬於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

經瞭解,趙某2013年就取得了教練資格。當天中午2點跟一朋友在湘潭雨湖區一家飯店喫飯,期間他一個人就喝了2瓶100毫升裝的白酒。3點左右喫完飯後他將車停在小巷休息,後因擋路就移開,結果車開出才50多米就酒勁上頭,於是將車停在路邊呼呼睡了起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民警對趙某駕駛證被扣留期間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爲處罰款500元。而趙某因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駕駛營運車的處罰。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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