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安全生产法律规定的这七条是一个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知道和需要落实的安全责任,只要做好这七条要求,那么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也就不会出现大的纰漏了。第三项,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主要负责人应负七项责任,今天小崔谈谈这些责任的规定及怎么去落实。

第一项,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短短的一句话却包含了几重意思,首先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要明确单位全体人员的安全职责。健全就是根据实际情况要及时补充和完善安全责任制。

所谓责任就是要明确每个岗位上的人对安全需要负什么样的责任。

第二项,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目标、一岗双责、安全奖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外来人员管理、三同时、变更管理、职业健康、特种设备管理、消防管理等制度。

操作规程就是要将本单位的设备操作流程进行细化,形成制度个流程,让人按照步骤操作就可以保证安全。

第三项,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这里面主要是指主要负责人要保证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比如说要将外出培训的时间算作出差或者正常出勤,不能克扣工资等现象。

第四项,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这一项规定是主要负责人的职责里面不好执行的,特别是私有企业,安全投入总是不呢么顺畅,经常会出现对安全经费投入不到位,不想投安全费用。其实这样的老板就是目光短浅,没有用长远的眼光来看安全投入。安全投入是最划算的投入,只有保证安全了,才能正常生产,才会降低成本,安全就是效益!

第五项,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这一条是要求主要负责人经常深入基层,对隐患治理给予全力支持!

第六项,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这一条对主要负责人,应急管理给予了明确。要求组织制定预案,并组织预案的演练。因为演练就需要人、财、物的投入,只有主要负责人才能调动全公司的资源。才能做好应急演练!

第七项,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此条规定了主要负责人是上报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不能瞒报或迟报,要求及时上报,一般为事故发生后的一小时之内。

安全生产法律规定的这七条是一个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知道和需要落实的安全责任,只要做好这七条要求,那么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也就不会出现大的纰漏了!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具有强制性,不是有所选择的来执行!同时不按要求履行法定职责,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小崔的一点看法,欢迎各位老师批评指正!

安全永远在路上,安全为了你我他!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需对安全负哪些责任呢?请跟我学安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需对安全负哪些责任呢?请跟我学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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