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海外網12月19日電 據路透社、《紐約時報》報道,當地時間週四(19日),西班牙加泰羅尼亞自治區最高法院宣佈,該地區領導人奎姆·托拉(Quim Torra)因“拒絕服從”罪名指控被判18個月不能擔任任何公職,並被罰款30000歐元。早在今年10月,西班牙選舉委員會曾警告托拉移除支持此前被捕加泰羅尼亞領導人的標語,否則將面臨刑事指控,但托拉並沒有執行。

(原標題:因拒絕移除煽動標語 加泰領導人被判18個月不能擔任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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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姆·托拉(圖片來源:路透社)

海外網12月19日電 據路透社、《紐約時報》報道,當地時間週四(19日),西班牙加泰羅尼亞自治區最高法院宣佈,該地區領導人奎姆·托拉(Quim Torra)因“拒絕服從”罪名指控被判18個月不能擔任任何公職,並被罰款30000歐元。

早在今年10月,西班牙選舉委員會曾警告托拉移除支持此前被捕加泰羅尼亞領導人的標語,否則將面臨刑事指控,但托拉並沒有執行。

法院表示,托拉可以選擇上訴。這也意味着即使罪名最終成立,禁令也可能需要數月時間才能執行。

netease 本文來源:海外網 責任編輯:王寧_NB1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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