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12月20日消息 早前曾有消息稱蘋果iPhone等設備輻射超標,而FCC今天則通過彭博社表示,蘋果iPhone和三星智能手機沒有違反FCC關於最大射頻暴露水平的規定。

早在八月,《芝加哥論壇報》引用了一個認可的實驗室根據聯邦準則對包括蘋果iPhone在內的幾種智能手機進行測試得出的數據認定蘋果某些型號的iPhone輻射超標。

蘋果當時對結果提出異議,並表示測試“不正確,因爲測試設置不符合正確評估iPhone型號所必需的程序。”

蘋果的聲明:“包括‌‌‌iPhone‌‌‌7在內的所有‌‌‌iPhone‌‌‌型號,均已通過FCC認證,並在銷售‌‌‌iPhone‌‌‌的每個其他國家/地區都得到了全面認證,”聲明還提到“經過仔細審查並對(Tribune)報告中測試的所有‌‌‌iPhone型號進行了後續驗證,我們確認我們符合規定並符合所有適用的……暴露指導原則和限制。”

作爲對調查的回應,FCC承諾對蘋果和三星的智能手機進行自己的測試,FCC的測試與《芝加哥論壇報》的調查結果不同。

FCC使用從公開市場購買的型號和蘋果提供的型號測試了‌iPhone‌7,iPhone‌X和iPhone XS,並沒有得到《芝加哥論壇報》從其獨立測試中獲得的結果。

FCC實驗室測試的所有樣品手機,包括蘋果提供的和FCC購買的樣品,產生的最大1-g平均SAR值均低於FCC規則中規定的1.6 W / kg限制。因此,所有測試的樣品設備均符合FCC RF輻射暴露的一般總體/峯值空間平均SAR的不受控制的限制,即1.6 W / kg的峯值(按47 CFR Sn中任何1克組織的平均值計算)。2.1093(d)(2),並且這些測試沒有提供違反任何關於最大RF暴露水平的FCC規則的證據。

在《芝加哥論壇報》的報告發布後,律師事務所Fegan Scott展開了自己的調查,後者上週表示其實驗室也發現iPhone超出了射頻輻射的安全限制。

菲根·斯科特(Fegan Scott)對蘋果提起訴訟中聲稱在測試中使用“實際使用條件”,而不是“製造商設定的條件”。FCC在芝加哥論壇報進行了測試之後進行了建模,後者使用充液的頭部和身體複製品評估了“iPhone”並在最高智能手機功率水平下測試了RF吸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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