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被人詬病的人身損害賠償"同命不同價"現象未來有望終結。陝西、湖南等地法院今年先後出臺試行意見,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統一適用城鎮居民人身損害賠償標準開展試點工作。

澎湃新聞梳理發現,繼陝西省率先統一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後,安徽、江蘇、貴州等地也相繼開展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的試點工作。

陝西、湖南出臺試行意見,統一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同一場交通事故,受害人因戶口不同而獲得的死亡賠償費相差巨大。

差異源於立法。2004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開始施行,對於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受害人的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以及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計算標準進行了城鄉區分。在人身損害賠償領域,由此產生的"同命不同價"的現象長期爲大衆詬病。

2019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明確提出"改革人身損害賠償制度,統一城鄉居民賠償標準"。

9月,最高人民法院下發《關於授權開展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試點的通知》,授權並要求各高級人民法院今年內在轄區內開展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統一城鄉居民賠償標準試點工作。

11月,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研究決定製定《關於在全省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統一適用城鎮居民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的意見(試行)》,並於12月1日起在全省範圍內開展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試點工作。

根據陝西省的試行意見,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將不再區分受害人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收入來源等因素,其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統一按照陝西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被扶養人生活費統一按照陝西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標準計算。

此後,湖南法院也開展相關試點工作。12月5日,湖南郴州中院出臺試行意見,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統一適用城鎮居民人身損害賠償標準開展試點工作。後經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批覆同意,從12月9日起,郴州兩級法院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將統一適用城鎮居民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統一裁判標準。

12月17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請示獲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批覆,同意長沙市兩級法院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中開展統一適用城鎮居民人身損害賠償標準試點。試點工作啓動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中,傷殘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統一適用湖南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被扶養人生活費統一適用湖南省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標準。

"同命同價"案例宣判,受害者獲賠數額提高近3倍

自試點以來,各地首例"同命同價"機動車交通事故案已經陸續作出判決,受害者獲賠數額相比此前可提高近3倍。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12月11日,湖南郴州市永興法院作出湖南首例"同命同價"的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判決。

永興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3月,原告郭某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搭乘鄧某在永興縣銀都大道橙鄉路譽誠桃源路段與相對方駛來左轉彎行駛的由被告人許某駕駛的小轎車相撞,造成原告郭某、鄧某(另案處理)受傷,兩車受損。郭某受傷後被送醫治療,經診斷爲右股骨中斷閉合性橫性骨折、鼻骨骨折等。經鑑定,郭某構成拾級傷殘,鄧某構成玖級傷殘。

後經永興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許某負主要責任,郭某負次要責任。永興法院認定,郭某因治療產生的所有費用共計13萬餘元。其中,傷殘賠償金按照2018年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結合拾級傷殘的標準認定爲73396元。扣除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範圍內已先前墊付的醫療費,最終,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償郭某10.6萬餘元。

"以統一標準確定傷殘賠償金,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法律對生命的同等尊重和保護。"該案主審法官曹世華說,如果按照原有標準,城鎮戶口獲得賠償標準約爲農村戶口獲得賠償標準的約2.6倍,郭某獲得的傷殘賠償金數額僅爲28186元。

安徽、江蘇、貴州等多地試點人身損害賠償城鄉統一

除陝西、湖南等省份在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統一賠償標準以外,安徽、江蘇、貴州等省份進行了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的試點工作。

11月15日,貴州省銅仁市印江縣人民法院啓動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試點工作。

12月4日,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連雲港全市法院在審理本市城鄉居民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時,將統一適用賠償標準,不再區分受害人的戶籍性質以及在本市範圍內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等因素,統一按照江蘇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

12月13日,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佈會,發出《關於統一全市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的通知》,從2020年元旦起,鹽城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不再區分受害人的戶籍性質,實現城鄉居民"同命同價"。

12月16日,安徽各級法院正式啓動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試點,不再區分受害人的戶籍性質,統一適用賠償標準。

澎湃新聞注意到,對比上述各地意見,連雲港中院發佈的通知,對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護理費等也予以進一步明確: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標準爲40元/天;營養費賠償標準爲30元/天;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情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連雲港市中院審委會專職委員孫玉在對媒體介紹情況時稱,近年來,該市法院年均受理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約5000件,以死亡賠償金爲例,以往因戶籍不同,死亡賠償金可能產生高達20萬元的差距。在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中經常會出現案件當事人對適用賠償標準爭議大,法院對適用賠償標準難以認定的情形,因而引發許多此類案件上訴。

"統一城鄉居民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既維護了憲法權威,又實現了城鄉居民平等保護,改變以前對不同戶籍的居民判決賠償數額差距過大的情況,真正實現城鄉居民人身權利的平等保護,促進了社會的公平正義。同時通過新的司法規則來教育引導廣大羣衆在日常生活中守法守規,謹慎行事,避免因自身的過錯行爲損害他人的人身權利,從而減少類似糾紛的發生。"孫玉說。

此後,湖南法院也開展相關試點工作。12月5日,湖南郴州中院出臺試行意見,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統一適用城鎮居民人身損害賠償標準開展試點工作。後經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批覆同意,從12月9日起,郴州兩級法院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將統一適用城鎮居民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統一裁判標準。

12月17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請示獲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批覆,同意長沙市兩級法院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中開展統一適用城鎮居民人身損害賠償標準試點。試點工作啓動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中,傷殘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統一適用湖南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被扶養人生活費統一適用湖南省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標準。

"同命同價"案例宣判,受害者獲賠數額提高近3倍

自試點以來,各地首例"同命同價"機動車交通事故案已經陸續作出判決,受害者獲賠數額相比此前可提高近3倍。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12月11日,湖南郴州市永興法院作出湖南首例"同命同價"的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判決。

永興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3月,原告郭某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搭乘鄧某在永興縣銀都大道橙鄉路譽誠桃源路段與相對方駛來左轉彎行駛的由被告人許某駕駛的小轎車相撞,造成原告郭某、鄧某(另案處理)受傷,兩車受損。郭某受傷後被送醫治療,經診斷爲右股骨中斷閉合性橫性骨折、鼻骨骨折等。經鑑定,郭某構成拾級傷殘,鄧某構成玖級傷殘。

後經永興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許某負主要責任,郭某負次要責任。永興法院認定,郭某因治療產生的所有費用共計13萬餘元。其中,傷殘賠償金按照2018年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結合拾級傷殘的標準認定爲73396元。扣除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範圍內已先前墊付的醫療費,最終,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償郭某10.6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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