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有人說老公出軌,就有一堆妹子義憤填膺的支招,要她收集證據,讓過錯方淨身出戶。

每次看到都想噴一口老血。

拜託你們以爲自己在看電影,惡人有惡報啊?

現行婚姻法根本沒有過錯方要淨身出戶的規定。

在這裏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國家的婚姻法沒有任何一條規定,離婚時,婚姻內的過錯方需要淨身出戶。

婚姻法第五章第四十六條有關於過錯方賠償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但是這條規定並沒有明確指出婚內一方出軌需要淨身出戶,它只是說,無過錯方可以提出補償要求,而且這個過錯方判定是需要無過錯方提供相應證據的,不是你在法院說你老公出軌,法院就會相信的。

諮詢者陳琴和老公結婚12年,感情一直很好,但去年,陳琴發現老公和異性開房過夜。陳琴要求離婚,老公請求原諒。

陳琴找到我做諮詢,我讓陳琴叫她老公寫下保證書,詳細敘述他的出軌過程,並保證不再犯錯,如果再出軌就淨身出戶,財產全部歸陳琴所有。

陳琴老公寫了保證書。

我對陳琴說,即使寫了這個保證書,也只是能證明你老公出過軌,是過錯方,而不能讓你老公淨身出戶,除非他自願放棄財產。

今年10月份,陳琴再次發現老公出軌。

爲了讓老公淨身出戶,陳琴花錢請私人偵探跟蹤拍攝,並找到老公和小三租住的房子,請人開鎖在裏面安裝了監控,拍下了她老公和小三的親密牀照。

同時陳琴還拍下了她老公和小三的微信對話,並把這些對話轉發到自己手機上,通過剪輯,這些對話非常露骨。

然後陳琴拿着證據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並要求法院判令老公淨身出戶。

但是法院不採納陳琴提供的證據,認爲陳琴證據來源不合法,同時陳琴提供的微信對話無法判定是被告方與小三本人。

因此無法判定陳琴老公是婚姻的過錯方,直到陳琴拿出她老公寫的保證書。

雖然陳琴老公不承認保證書是他自願寫下的,而是受妻子逼迫,但他出軌的事實從保證書中可以獲得,因此法院認定了陳琴老公爲過錯方的事實。

認定了陳琴老公爲過錯方,最後法院判定陳琴和她老公婚後財產三套房子兩套歸陳琴,一套歸陳琴老公所有。

從這個案例,我們可以發現四大問題。

1、當事人自認的曾經發生過出軌過錯行爲的保證書、悔過書、道歉信等書面證據是非常有力的過錯方證據;

2、出軌老公與小三親密牀照、牀錄像可以作爲出軌證據,但是如果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爲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陳琴撬門入戶安裝攝像頭這種行爲就屬於非法獲得。但如果攝像頭安裝在自己的家中、車上,都屬於合法。

3、雙方發的親密短信,不能經過修改、轉發,最好能及時公證內容。

4、法官根據過錯方的過錯程度、受害方的受害程度及雙方的經濟條件等實際情況綜合判定財產分配,屬於法官的自由裁量範圍,而法官基本不會判定過錯方淨身出戶。當然,一方自願放棄夫妻共同財產的份額,法律也並不禁止和干涉。

我們可以發現,離婚要判令過錯方這個事實就需要很多證據,就像陳琴,如果不是按照我說的,讓她老公寫下保證書,她甚至連三分之二的財產都無法獲得。

而且即使認定了過錯方,也無法讓對方淨身出戶,只能少分。

老公出軌,女人生氣着急傷心,或者說狠話要讓老公淨身出戶其實是毫無用處的。這個時候應該冷靜的想想你要什麼。

趁着老公剛出軌,內心對你還有愧疚,你提的要求他還能配合時,多收集一些證據、多做一些有利於自己的投資,多爲將來考慮打算。

而且出軌的人在暗處,你在明處,我碰到很多諮詢者,老公出軌,把財產都轉移好了再說離婚打你個措手不及,到最後你一無所有,人財兩空。

所以,婚姻中一定要隨時保證自己賺錢的能力,真遇到什麼事,纔有和出賣你的人對壘的資本。

只有做到經濟不慌張,等待真的走進法院的那一刻,你心裏才能不慌張。

叫囂着讓老公淨身出戶,真的是最幼稚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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