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在大连强行猥亵女孩,多次翻供拒不认罪!对他进行心理测试后...)

做小本生意的黑龙江人张某在旅顺开发区逛街购买玻璃时,看到了7岁女孩小丽一个人在大厅内玩,顿心生邪念。光天化日下张某将小丽抱起来放在自己大腿上,实施了猥亵行为...

1983年出生的张某是黑龙江五常人,在我省做点小生意。张某曾经因抢劫罪被判刑4年2个月,服刑期间又因为寻衅滋事、破坏监管秩序被判刑1年4个月,2017年才刑满释放。

出狱后的张某恶习不改。

2018年7月30日17时许,张某和朋友一起来到旅顺开发区一家拉门店购买玻璃时,在拉门店大厅内看见了不满7周岁的女孩小丽。张某顿生邪念,他趁大厅无人之机,用左手将小丽抱起来放在自己的大腿上,用右手伸进小丽的裙子里对小丽实施猥亵,在小丽试图挣脱时,张某还用左手搂住孩子腰部,继续进行猥亵。

8月8日,

张某被抓获并被刑事拘留。

其到案后先是如实供述犯罪行为,之后又多次翻供,称警方对其有诱供逼供,自己不得已才说出自己犯罪的。面对张某多次出尔反尔,此后司法机关对其进行了心理测试,检验结果显示张某撒了谎。

2019年1月,

检察机关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向法院公诉张某。

而张某则继续否认犯罪,

他称自己没有做过这事,拒不认罪。

?法院审理认为?

张某为满足卑鄙的性刺激而猥亵儿童,核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张某有前科,且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张某曾在侦查机关多次做过有罪供述,较为详细地供述了其猥亵被害人的整个过程,后又翻供,但其对翻供没有提供证据或线索证实公安机关存在诱供逼供行为,且通过心理测试检验结果显示,张某对设问的陈述不真实,故法院对张某辩称没有做过猥亵儿童这件事的辩解意见不予采纳。为依法惩治侵害儿童人格、名誉及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近日法院判决:

张某犯猥亵儿童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小丽为化名)

杜硕 本文来源:半岛晨报 责任编辑:杜硕_NB12556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