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分别向大会作了报告。

“两高”报告数据翔实,分别提及金融11次,并列举了一些金融领域的案例。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民营企业的保护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实事求是、依法再审纠正涉产权刑事冤错案件42件86人。将社会危害性作为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坚决纠正把经济纠纷当犯罪处理,一、二审对16家企业、34名企业主和管理人员依法宣告无罪”。

在反腐方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原行长许国俊贪污挪用巨额公款后潜逃国外二十年,经持续追逃被强制遣返,广东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后其被判处无期徒刑,彰显有逃必追的坚定决心。

最高法报告显示,“高某向某城投公司高管行贿1200万元承接该公司金融业务,法院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20万元,违法所得1.02亿元全部追缴”。

在维护金融安全方面,最高检报告显示,2023年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7万人,其中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1.8万人,保持惩治涉众型金融犯罪高压态势,尽最大努力追赃挽损。协同完善证券犯罪执法司法标准,挂牌督办重大案件,起诉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346人,共同维护资本市场安全、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典型案例,从严打击涉外汇违法犯罪。与各级监委、公安机关加强反洗钱协作,起诉洗钱犯罪2971人,同比上升14.9%。

报告举例称,项某帮助他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高价收购“虚拟币”并通过境外交易商抛售,非法汇兑18亿余元至境外,上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决不让“黑钱”漂“白”。

在助力加强金融法治建设方面,最高法报告举了一个新三板公司的案例。某新三板公司在股票发行中虚增营收3亿元、少披露银行借款10亿元,欺诈增发股份,法院判令其赔偿投资者4900万元,公司高管承担最高100%连带责任,疏于核查验证的中介机构承担20%连带责任。

最高法报告显示,针对信用卡和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持续增长,发出2号、4号司法建议,促进授信审查、规范保险业务,协力加强金融监管。加大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判罚力度。金融行为须合规,高管违法要严罚,中介失职必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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