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杨金凤 摄影报道

记者在11月20日锡林浩特市房产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锡林浩特地区将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办理进度,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

对于涉及房地产遗留项目房屋不动产登记问题的开发企业,包括原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管人员当前所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遗留办证问题解决之前,资质不予核定延期和延续,不得从事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对恶意拖欠的开发建设单位由市人民法院将其法定代表人及责任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失信被执行人在金融信贷、工程招标、高消费等诸多方面予以联合信用惩戒,并通过相应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依法限制其在本地从事开发建设经营活动,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于存在私搭乱建问题的房屋,请业主自行拆除,这种行为既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对此,相关部门将不予验收,对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将限制其买卖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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