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擬取消

建立常態化的城鄉規劃體檢評估機制,確立“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的體檢評估機制……今天上午,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對 《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修訂草案)》進行了一審。

總規實施“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

在落實城市總體規劃新思想新要求方面,草案指出本市城鄉規劃包括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鄉、鎮域規劃,村莊規劃,特定地區規劃和專項規劃。

本市應當建立常態化城鄉規劃體檢評估機制,參照體檢評估結果對城市總體規劃實施工作進行修正,提高規劃實施的科學性。城市總體規劃的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委託有關部門和專家每年對城市總體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體檢,每五年對城市總體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評估,採取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其他方式徵求公衆意見,形成體檢、評估報告,並將體檢、評估報告及徵求意見情況報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原審批機關。

同時,應加強自熱資源、生態環境、經濟社會、文化遺產資源、各類設施和地理空間數據庫的建設;建立涵蓋規劃編製成果、建設工程審批、工程竣工驗收等內容的規劃國土空間數據庫,建立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之間,以及與中央和國家機關之間的信息共享機制。

總規基礎上編制核心區副中心控制性詳規

草案指出,本市建立健全全域管控、分層分級、多規合一的規劃編制體系,應在城市總體規劃的基礎上編制分區規劃和首都功能核心區、城市副中心的控制性詳細規劃。 各類城鄉規劃應當在上層次城鄉規劃的基礎上編制。在城市總體規劃的基礎上編制分區規劃和首都功能核心區、城市副中心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在分區規劃的基礎上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鄉、鎮域規劃;在鄉、鎮域規劃的基礎上編制村莊規劃。

在相關城鄉規劃的基礎上,根據需要編制特定地區的規劃和水、電、氣、熱、交通、信息通信等專項規劃,補充、深化有關內容,特定地區規劃和專項規劃經批准後納入相應層級的城鄉規劃。 此外,草案指出,本市空間利用應當堅持先地下後地上、地上與地下相協調、平戰結合與平災結合並重的原則,統籌各類城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公共安全設施,促進空間資源綜合開發利用。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不再有獨立存在意義

在鞏固營商環境改善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方面,草案指出,取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即意味着獲得用地許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已不再具有獨立存在的意義。 統籌協調建設需求和多部門管理要求,通過建立多規合一協同平臺工作機制,制定建設項目的規劃綜合實施方案,並適時向社會發布。不再單獨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和規劃條件,相關要求納入規劃綜合實施方案。對符合規劃綜合實施方案要求的工程建設項目,規劃國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7日內直接核發建設工程許可證。

減少申請材料以及申請材料不確定性要求。申請核發選址意見書,不再要求建設單位提交建設項目批准或者覈准文件以及有關部門同意申請單位作爲項目建設主體的批准文件,規劃國土行政主管部門通過多規合一協同平臺實現上述信息的內部推送和交換。

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不再要求提交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和建設項目批准、覈准或者備案文件,同時對申請材料不再保留“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的兜底性條款。

街道辦事處對本轄區內建設情況進行巡查

在完善違法建設查處手段,提高違法成本方面,草案指出,應針對街道和村委會、居委會的不同性質,區分不同責任。首先,明確街道、鄉鎮的巡查、制止以及組織查處和具體查處責任。街道辦事處對本轄區內建設情況進行巡查,發現違法建設行爲的應當予以制止,並統籌協調相關執法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鄉鎮政府對本轄區內建設情況進行巡查,發現違法建設行爲的,應當予以制止,並依法予以處理。

同時,發揮村委會、居委會的自治作用。村委會、居委會通過村規民約規定轄區內禁止違法建設,對違法建設有權予以制止,並報告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細化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的民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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