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生態環保部)

經濟觀察網 記者 董瑞強  11月8日,中央第五生態環保督察組在綿陽市安州區現場檢查發現,安州區磷石膏堆場環境問題整改推進不力,磷石膏消減工作進展緩慢,部分磷石膏堆場“三防”措施不到位,對長江二級支流乾河子水體造成嚴重污染。

11月16日,生態環境部對此問題進行了公開曝光。事實上,在首輪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中就明確指出,四川部分區域磷石膏大量不規範堆存,嚴重污染水環境。四川省督察整改方案要求重點推進德陽、綿陽磷化工企業和磷石膏堆場整治,完成24個磷石膏堆場整治;強化涉磷工業企業環境監管,安裝總磷監控設備100套。

此後,綿陽市制定整改實施方案,其中明確提出重點推進安州區磷化工企業和磷石膏堆場整治,從嚴控制新建、改建、擴建涉磷行業項目建設,完善所有涉磷重點工業企業廠區沖洗水和初期雨水收集系統,落實涉磷礦山渣場和尾礦庫的防滲、防風、防洪措施,推進安裝總磷自動在線監控裝置。

不過,直至此次督察“回頭看”,安州區幹河子兩岸磷石膏消減工作無實質性進展,磷石膏堆場環境問題突出、周邊水環境污染嚴重。督察組表示,將進一步覈實情況,對涉及失職失責的,以及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爲,將要求地方依法依規查處到位。

生態環境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吳舜澤認爲,環境問題實質上是經濟問題,也是社會問題和政治問題。要把解決環境問題融入政府決策全過程和各環節,讓公衆有明確預期,有效監督政府和企業。未來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將向縱深推進,進一步倒逼經濟高質量發展。

近5年消減磷石膏不足20%

督察組調查發現,綿陽市安州區金鴻飼料、路林化工、神龍重科、川銀化工等4家磷化工企業污染防治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磷石膏堆場“三防”措施長期不落地,磷石膏消減工作不積極,污染問題未得到有效解決,環境安全隱患突出,羣衆反映強烈。

不僅如此,2017年以來,上述4家企業因環境問題18次被羣衆舉報,因環境違法行爲11次被實施行政處罰,可以說是屢查屢犯、邊改邊犯。

據督察人員介紹,安州區幹河子流域現有磷酸氫鈣生產企業4家,至2014年底共堆存磷石膏約260萬噸,全部露天堆放於幹河子兩岸。

2014年安州區磷石膏消減方案提出:“當年產生的磷石膏必須當年全部消化,且每年對歷史堆存的磷石膏至少消化20%,2018年底前消化完歷史堆存磷石膏。”

然而,此次督察發現,安州區磷石膏消減工作一直進展緩慢,在首輪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後仍未加大工作力度,磷石膏消減工作未取得實質性進展。截至今年10月,仍有約210萬噸磷石膏堆存,近5年時間只消減約50萬噸,消減率不到20%。

整改時限一推再推、敷衍應付

今年9月,生態環境部組織現場檢查發現,安州區幹河子沿岸磷石膏仍大量露天堆存,“三防”措施不到位,滲濾液和沖洗廢水未經處理通過雨水溝直接排放,滲濾液收集裝置形同虛設。

對此,安州區重新印發整改方案,提出2018年10月20日前完成磷石膏堆場“三防”措施。但直到此次“回頭看”時,安州區才突擊組織對磷石膏堆場進行覆蓋,仍存在堆場作業面過大、防滲措施不到位、無組織排放嚴重等環境問題。

而且監測數據顯示,今年1-9月,安州區幹河子沿岸磷石膏堆場周邊地下水和地表水總磷普遍超標,氟化物也不同程度存在超標情況。

其中,今年3月地下水總磷濃度最高超標11.1倍,9月地下水氟化物濃度最高超標1.45倍。幹河子兩河口出境斷面綜合水質類別2016年爲Ⅲ類,2017年下降爲Ⅳ類,2018年1-9月下降爲劣Ⅴ類,水質持續惡化。

督察認爲,綿陽市及安州區兩級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督察整改工作重視不夠,存在失職失責行爲。綿陽市政府未對安州區磷石膏環境問題進行研究部署和督促檢查,市經信委作爲整改牽頭部門,對該區磷石膏整改工作指導、督促不力。

此外,安州區區委、區政府對磷石膏整治工作推進落實不到位,雖成立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與磷化工企業簽訂了整治責任書,但有關工作沒有實質性進展,整改時限一推再推、敷衍應付。安州區工信、環保、國土等部門對磷化工企業監管不力,對企業違法行爲以罰代管,導致企業環境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

北京京誠嘉宇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楊曉東對經濟觀察網表示,只有督企與督政並重,嚴格追責問責,形成一種無形壓力和強大震懾,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纔不敢懶政懈怠。對於各地敷衍整改等問題,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應持續督下去,而不能是“一陣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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