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綿陽監管分局公佈了3張罰單,劍指綿陽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負責人

罰單顯示,綿陽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規行爲:信息科技風險管理不審慎,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對於上述違法行爲,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綿陽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規定對綿陽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處罰款共120萬元。

胡雪冰對綿陽市商業銀行信息科技風險管理不審慎,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負領導責任。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綿陽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處警告並罰款人民幣12萬元。

舒山對綿陽市商業銀行信息科技風險管理不審慎,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負管理責任。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綿陽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處警告並罰款人民幣6萬元。

據天眼查,綿陽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0年,位於四川省綿陽市,是一家以從事貨幣金融服務爲主的企業。企業註冊資本164400萬人民幣,實繳資本164400萬人民幣,並已於2013年完成了股權轉讓。其三大股東分別爲五礦資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綿陽市財政局(持股比例10%)、四川美樂集團實業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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