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韶關市人社局發佈一則《關於進一步提高我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待遇的通知》,今年11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待遇,報銷比例在原基礎上統一提高10%,全市236萬城鄉居民參保人將從中受益。

具體措施

一、提高參保居民大病保險報銷比例:將“起付標準以上符合規定的費用0至3萬元(含3萬元),報銷比例爲55%;3萬元以上報銷比例爲65%”提高爲“起付標準以上符合規定的費用0至3萬元(含3萬元),報銷比例爲65%;3萬元以上報銷比例爲75%”。

二、統一降低建檔立卡貧困人員、五保戶、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等特殊人羣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降低幅度爲80%,由1.3萬元降低到2600元。提高報銷比例:起付標準以上符合規定的費用報銷比例提高至80%。

三、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與城鄉居民醫保相銜接,當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付達到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時,大病保險不再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9月1日至11月30日是韶關2019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時間,爲不影響下年度享受醫保待遇,大家要及時辦理參保繳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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