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生態環境部印發的《關於生態環境領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嚴格禁止“一刀切”,保護合法合規企業權益,對於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企業,不得采取集中停產整治措施。先後印發《關於生態環境領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關於進一步深化生態環境監管服務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等指導性文件,聯合全國工商聯印發《關於支持服務民營企業綠色發展的意見》,圍繞加大“放”的力度、優化“管”的方式,提升“服”的實效,精準“治”的舉措等方面提出具體措施。

原標題:生態環境部:對環保督察執法“一刀切”行爲零容忍

中新網12月24日電 據生態環境部官方微博24日消息,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同志稱,生態環境部堅決反對、嚴格禁止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執法中對企業採取簡單粗暴的處置措施,對既影響損害生態環境部門的形象和公信力,也損害合法合規企業的基本權益的“一刀切”行爲零容忍。

24日,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同志就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工作答記者問。有記者問:目前,生態環境部在優化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總體佈局是什麼?有哪些具體舉措?

對此,有關負責同志表示,2018年9月,生態環境部召開生態環境全系統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視頻會議,對全國生態環境系統“放管服”工作做出統一安排,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先後印發《關於生態環境領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關於進一步深化生態環境監管服務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等指導性文件,聯合全國工商聯印發《關於支持服務民營企業綠色發展的意見》,圍繞加大“放”的力度、優化“管”的方式,提升“服”的實效,精準“治”的舉措等方面提出具體措施。

在“放”方面,完善市場準入機制、精簡規範許可審批事項、深化環評審批改革。具體措施有,進一步梳理生態環境領域市場準入清單,清單之外不得另設門檻和隱性限制,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持續推進“減證便民”行動,進一步減少行政申請材料。推進道路運輸車輛年審、年檢和機動車排放檢驗“三檢合一”等。

在“管”方面,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推動出臺關於全面實施環保信用評價的指導意見。同時將在2020年年底前,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全面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覈制度。

在“服”方面,增強企業綠色發展能力。具體措施有,在全部行政審批事項“一網通辦”基礎上,持續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同時,積極推動落實環境保護稅、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第三方治理企業所得稅、污水垃圾與污泥處理及再生水產品增值稅返還等優惠政策。

在“治”方面,穩妥推進民生領域環境監管,分類實施“散亂污”企業整治,精準實施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統籌規範生態環境督察執法。

另外,有記者問:近年來,生態環境部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方面開展了哪些工作?取得成效如何?

有關負責同志回應稱,近年來,生態環境部通過深化環評領域“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務企業能力,減輕中小企業負擔,取得成效顯著。

一是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取消多項行政審批事項。通過修訂《環境影響評價法》,取消了行業主管部門預審、試生產審批、竣工環保驗收許可和環評機構資質許可等4項行政許可,建設項目環評領域僅保留了1項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行政審批。尤其是取消環評機構資質許可後,配套出臺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等規範環評文件編制監督管理的文件,建設單位既可以委託技術單位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如果自身具備相應技術能力也可以自行編制。既有利於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通過更加充分的市場競爭提升環評服務水平和服務意識,也有利於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推進實體經濟發展。

二是簡化中小企業環評手續,對環境影響很小的建設項目環評由審批改爲備案管理。2017年,生態環境部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辦法》,對環境影響登記表實施備案制改革,改革後無需審批,僅需依法在網上備案系統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進行備案。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制改革惠及大量環境影響很小的中小企業,實現了讓信息多跑路,讓企業少跑路,企業10分鐘即可完成備案手續。

自2017年1月1日備案系統上線以來,截止目前,全國已備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281萬餘個。僅2019年1月至11月,全國共備案登記表項目約104萬,佔全國履行環評手續建設項目的84.1%。其中,投資額在1000萬及以下的中小微企業項目共93萬餘個,佔備案總數的近90%。

三是優化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簡化環評類別。對於有一定環境影響的中小企業,環評根據環境影響大小實施分類管理。爲進一步優化環評分類管理,生態環境部於2015年、2017年、2018年三次修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累計降低128類建設項目類別,將部分行業建設項目類別由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降級爲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由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降級爲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簡化了房地產、交通運輸業、城市基礎設施、社會事業與服務業、衛生、農副食品加工業、食品製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等多個涉及中小企業的行業類別,切實減輕了企業負擔,降低項目建設成本。

四是提高服務質量,進一步壓縮環評審批時間。各級生態環境部門進一步提高環評審批辦事窗口服務質量,推動網上“不見面”審批,簡化申請材料,細化辦事指南,爲企業辦理環評手續提供便捷服務。優化審批流程,項目審批時間壓縮至法定時間一半。

有關負責同志指出,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持續深化環評“放管服”改革,加大簡政放權力度,進一步下放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權限,優化分類管理名錄,精簡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效率。繼續落實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完善網上備案系統,提高中小企業填報便利度。強化環評機構資質許可取消後的監督管理,淨化和規範環評從業市場,提高服務企業能力。

還有記者問:生態環境部對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執法中出現的“一刀切”問題採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有什麼打算?

有關負責同志表示,生態環境部堅決反對、嚴格禁止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執法中對企業採取簡單粗暴的處置措施,對既影響損害生態環境部門的形象和公信力,也損害合法合規企業的基本權益的“一刀切”行爲零容忍。生態環境部印發的《關於生態環境領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嚴格禁止“一刀切”,保護合法合規企業權益,對於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企業,不得采取集中停產整治措施。

一是制定出臺禁止“一刀切”的具體指導意見,明確具體要求。在支持服務民營企業綠色發展的意見和重點區域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中,細化禁止“一刀切”的措施,提高可操作性。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環保“領跑者”企業和環境友好的成長型中小微企業,加大扶持力度,引導規範發展,保障正常生產。

二是規範環境執法行爲,細化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生態環境部印發《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實施意見》《關於進一步規範適用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等文件,對生態環境行政執法領域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覈制度等“三項制度”,細化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建立全國生態環境部門執法“雙隨機 一公開”監督制度,從源頭、過程、結果等關鍵環節約束和規範行政執法行爲。

三是加大對“一刀切”行爲查處力度,對存在嚴重問題的地方移交問責並曝光。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制定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在組織開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生態環境保護監督執法等工作中,嚴格禁止“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做法。對採取集中停工、停業等“一刀切”方式應付督察的行爲嚴肅查處,對確實屬於“一刀切”問題的作爲重要事項向地方轉辦。例如,對陝西省寶雞市高新區爲應對監督檢查導致部分非“散亂污”企業關停問題,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及部分街道“一刀切”導致部分街鎮餐飲企業大面積停業,板材企業集中停產停業等問題進行了曝光和移交問責。

四是統籌規範監督檢查頻次,做到對守法者無事不擾。生態環境部嚴格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覈工作的通知》要求,統籌規範監督檢查頻次,大幅減少督查檢查考覈數量,只保留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強化監督幫扶兩項。出臺實施《統籌規範強化監督實施方案(試行)》,整合安排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水源地保護、打擊“洋垃圾”進口、“清廢”行動等多項專項任務,對計劃、任務、時間、地域、人員、方式進行全方位統籌,實現監督檢查規模、人數以及地方配合工作量大幅減少。

有關負責同志指出,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繼續堅決禁止生態環境督察執法“一刀切”,進一步提高執法規範性和公平性,堅持優化服務與嚴格監管並重,引導激勵和約束懲戒並舉,做好引導企業環境守法工作,爲企業守法創造良好外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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