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檢方依法對中國鹽業集團原董事長茆慶國提起公訴,涉嫌受賄)

中新經緯客戶端12月24日電 據微信號“安徽檢察”24日消息,日前,中國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茆慶國涉嫌受賄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檢察院向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消息稱,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茆慶國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消息還稱,六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7年至2019年,被告人茆慶國利用擔任江蘇省鹽業公司經理,江蘇省鹽務局局長、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董事長,中鹽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前,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安徽省紀委監委4月消息:中國鹽業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茆慶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茆慶國簡歷

茆慶國,男,1953年5月出生,漢族,江蘇連雲港人,研究生學歷,1969年9月參加工作,1977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8年1月,任江蘇省鹽務局局長兼江蘇省鹽業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2001年12月,任中國鹽業總公司副總經理;

2003年12月,任中國鹽業總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2011年4月,任中國鹽業總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

2013年3月,任中國鹽業總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2014年8月,免去中國鹽業總公司董事長、董事、黨委書記職務,退休;

2014年10月,任中國鹽業協會第七屆理事會理事長。

(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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