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量採購”11試點城市完成額5.33億 中選藥品用量超預期

“截至4月14日24時,25箇中選品種在11個試點地區採購總數量達4.38億片支,總金額爲5.33億元,完成約定採購總量的27.31%。”4月16日,國家醫保局副局長陳金甫國在新辦吹風會上表示:“這個數字應該說超出了預期,也消除了以往大家的擔心,就是說醫院採不採、用不用。”

多年來,藥品集中採購工作對促進藥價迴歸合理水平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量價脫鉤、競爭不足、採購分散以及政策缺乏協同等突出問題。

爲解決這個頑疾,新成立的國家醫保局打出了改革“組合拳”,首次採取“國家組織、聯盟採購、平臺操作”的模式,由4個直轄市和7個副省級城市組成聯盟開展采購,形成“團購”效應,在11個試點城市的公立醫院實現量價掛鉤,以量換價。

“通過政策形成合力,採購、使用、醫保支付、貨款結算等措施相互配合,有力擠壓了灰色利益空間,也符合行業的期待和預期。”陳金甫表示。

1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印發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2號)後,國家醫保局召開工作部署會,明確改革任務要求,部署試點實施具體工作,出臺配套措施指導意見,落實醫保支付政策、規範中選品種的臨牀配備使用、加強藥品質量監管,正式啓動前開展試點準備。

陳金甫介紹,各試點城市均按照2號文件要求出臺了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提出了“四個確保”的細化政策措施。

一是確保質量。加強對中選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日常監督檢查和不良反應監測工作,對中標藥品開展全品種覆蓋抽驗。

二是確保供應。促進醫療機構、中選生產企業和配送企業簽訂三方帶量採購協議,建立生產企業應急儲備、庫存和停產報告制度。

三是確保使用。壓實醫療機構責任,暢通政策渠道,優先採購合理使用中選藥品,確保在採購週期內中選藥品採購量不低於非中選藥品。

四是確保回款。各試點城市均按規定由醫保基金預付了貨款,加大回款力度,保障了製藥企業的權益。此外,做好醫保支付政策銜接,明確中選藥品和未中選同類藥品醫保支付標準和價格調整政策,並結合本地實際,依託採購平臺,加強對中選藥品全方位監管。

“目前來看,試點實施效果總體上好於預期,中選藥品的質量和供應得到了較好的保障,中選藥品的使用量超過了預期。醫保基金預付到位,確保了中選藥品及時回款。中選藥品的降價效應還帶動了非中選藥品的價格聯動。”陳金甫進一步說,試點地區腫瘤、乙肝以及高血壓、精神病等大病、慢病患者獲得了質優價廉的藥品,醫療費用負擔顯著降低。

據陳金甫介紹,試點地區羣衆獲得了質優價廉的藥品,醫療費用負擔顯著降低,患者反響良好。以中選的乙肝抗病毒仿製藥恩替卡韋分散片爲例,中選價格爲17.36元/盒(28片/盒),降幅達93%。與原研藥品價格175.68元/盒(7片/盒)相比,年用藥費用將由9000元左右降至200元左右,極大降低乙肝患者看病喫藥的費用負擔。

陳金甫表示,下一步,醫保局將及時啓動試點評估,總結試點經驗,根據試點評估結果和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優化完善藥品集中採購制度,研究部署擴大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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