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關注】防城港:嫌疑人因積怨殺害弟媳,檢察長出庭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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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開庭

“我受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的指派,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依法出席法庭,對本院提起公訴的黃某某故意殺人罪一案支持公訴,並依法對刑事訴訟進行法律監督!”2018年11月19日,由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黃某某涉嫌故意殺人案在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農中校出庭支持公訴,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韋武斌擔任審判長對該案進行審理。

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是司法責任制的新要求,是落實“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司法責任制改革的具體行動,是踐行司法辦案的新常態。

02

案件回顧

被告人黃某某一家與被害人李某一家系親戚關係,因房屋界限等問題經常發生爭吵,多年的積怨最終導致了案件的發生,是一起典型的鄰里親戚關係間疑難複雜案件。

庭審前,農中校檢察長全面審查了卷宗材料,認真複覈偵查機關訊問被告人的同步錄音錄像,依法聽取辯護律師意見,到案發現場和被害人家中進行走訪調查,製作出庭預案及相關法律文書,爲出庭履行職務做好準備。庭審中,農中校檢察長宣讀了起訴書,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分組出示本案所有的在案證據,發表公訴意見。在法庭辯論環節,農中校檢察長結合證人證言、相關法律等針對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進行了充分的答辯及有力的回應。

經過庭審,被告人黃某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爲供認不諱,認罪悔罪,並當庭表示願意承擔相應的刑事附帶民事法律責任。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對該案擇日宣判。

03

釋法說理

庭審中,農中校檢察長通過釋法說理,進行了法治教育,貫徹落實最高檢關於檢察官以案釋法的相關要求。

農中校檢察長指出,被告人爲一點小事,一己之憤,殘忍殺害長期相鄰而居的弟媳,讓人震驚和痛心。親屬間本應互相關照,相互扶持,鄰里間本應友善相處,互相包容,即便是有一些摩擦,退一步海闊天空,讓一步就安寧和諧。面對雞毛蒜皮的矛盾,心胸開闊一點,態度坦誠一點,也不至於釀成你死我亡的人間慘劇。古詩云:“千里修書只爲牆,讓他三尺又何妨”,希望被告人和被害人雙方親屬能從本案中汲取教訓,學法守法,敬畏生命,學會尊重他人,包容和諒解,不要讓仇恨繼續延伸。(溫倫軍葉良富)

內容來源: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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