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決定人事任命事項。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命名單

(2023年2月28日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任命穆鵬爲北京市人民政府祕書長。

任命楊秀玲爲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任命李奕爲北京市教育委員會主任。

任命張繼紅爲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主任。

任命姜廣智爲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局長。

任命王都偉爲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主任。

任命亓延軍爲北京市公安局局長。

任命徐志軍爲北京市民政局局長。

任命崔楊爲北京市司法局局長。

任命韓傑爲北京市財政局局長。

任命章冬梅爲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任命張維爲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主任。

任命陳添爲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任命王飛爲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

任命陳清爲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主任。

任命徐會傑爲北京市交通委員會主任。

任命潘安君爲北京市水務局局長。

任命彭利鋒爲北京市農業農村局局長。

任命丁勇爲北京市商務局局長。

任命楊爍爲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局長。

任命劉俊彩爲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

任命苗立峯爲北京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

任命張樹森爲北京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任命高念東爲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任命馬蘭霞爲北京市審計局局長。

任命熊九玲爲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主任。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名單

(2023年2月28日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任命馬曙光爲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祕書長、辦公廳主任。

任命劉玉芳爲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祕書長。

任命崔新建爲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祕書長。

任命軒德祥爲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祕書長、人事室主任。

任命朱秋征爲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祕書長。

任命王榮梅爲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辦公室主任。

任命陶晶爲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察和司法辦公室主任。

任命閆立剛爲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財政經濟辦公室主任。

任命孟繁華爲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教育科技文化衛生辦公室主任。

任命張力兵爲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城市建設環境保護辦公室主任。

任命付兆庚爲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農村辦公室主任。

任命潘臨珠爲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民族宗教僑務外事辦公室主任。

任命李春榮爲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研究室主任。

任命李文爲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聯絡室主任。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命名單

(2023年2月28日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任命馬強爲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任命靳學軍爲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任命張朝霞爲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任命單國鈞爲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任命劉雙玉爲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院長。

任命蔡慧永爲北京金融法院院長。

任命姜穎爲北京互聯網法院院長。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3年2月28日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任命張雯、任雪峯爲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免去劉雙玉的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3年2月28日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任命餘飛爲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長。

任命張玉鯤爲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長。

任命黃寶躍爲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檢察長。

任命田向紅爲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鐵路運輸分院(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檢察長。

任命藍向東、賀衛、方潔、嶽向陽爲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免去張家貞、黃寶躍、張朝霞的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免去許慶文的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鐵路運輸分院(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新京報記者 吳爲

編輯 劉茜賢

責任編輯: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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