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5人被处分!昌吉州通报五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点击此处】发布生活服务信息

今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州关于脱贫攻坚系列会议精神,不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起到了较好的震慑警示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五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呼图壁县大丰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雷志有违规变更扶贫项目问题

2016年,雷志有在任呼图壁县大丰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分管大丰镇扶贫工作期间,向县扶贫办报送了3个扶贫项目变更申请,在上级部门尚未下达批复的情况下,擅自变更项目内容,且项目变更后作用发挥不好,影响了扶贫收益。2018年9月,雷志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阜康市甘河子镇天龙小学挪用、重复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金问题

2013年,时任阜康市甘河子镇天龙小学校长白文莉、党支部书记杨志刚组织校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由总务主任李瑛具体负责,先后两次将财政拨付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3.46万元用于学校文体活动、食堂食材等开支。2015年,市教育局给天龙小学增加10个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名额,经白文莉、杨志刚同意,李瑛在未收集学生家庭经济证明材料的情况下,从贫困寄宿学生中挑选了表现较好的学生,重复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38人次4750元。2018年9月,白文莉、杨志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三、奇台县吉布库镇上堡子村原党总支委员、九片区党支部书记徐生柱克扣村民低保金问题

2018年2月,时任奇台县吉布库镇上堡子村党总支委员、九片区党支部书记徐生柱,截留低保户古力米热·萨塔尔低保金106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9月,徐生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缴并退还古力米热·萨塔尔。

四、木垒县东城镇东城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杨得忠违规套取扶贫项目资金账外开支问题

2017年,杨得忠在担任东城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通过伪造虚假购羊合同、虚假发放名单的方式套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9.12万元,在账外保管,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和村委会日常开支。2018年9月,杨得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昌吉市二六工镇光明村妇女主任李艳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村民违规享受低保金问题

李艳任昌吉市二六工镇光明村妇女主任期间,明知低保户马秀萍于2017年12月领取了36万元征地补偿款,未对其低保户身份重新进行核定,造成马秀萍在领取高额征地补偿款后,仍继续享受低保并领取了2018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低保金共计4140元。2018年9月,李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五起典型案例,有的费尽心思作假骗取,有的屡次截留挪用,有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履职不尽责,这些问题都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影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必须依纪依规坚决惩治。

各县市(园区)和州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脱贫攻坚责任担当,不忘扶贫初心,坚持“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焦点不散、靶心不变,做到“六个精准”,以严明的纪律和务实的作风,推动中央和区州各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有效落实,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群众和社会认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方针,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层层深入,把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严肃查处在推进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生态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过程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落实政策变形走样问题,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上追一级,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也要追究部门监管责任,持之以恒将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不断推向深入,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来源:昌吉州纪委监委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