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 刑徒墓葬磚銘 歷史 墨跡 書法 書法史 書論 碑刻 拓本

東漢《刑徒墓葬磚銘》

在洛陽漢魏故城的南郊,今洛陽堰師西大郊村的一片高地上埋葬着大批東漢時期的刑徒,這就是著名的東漢刑徒墓地。它佔地五萬平方米。60年代初,文物部門對其一角進行了發掘,在二千平方米的範圍內就有五百二十二座刑徒墓。墓爲長方形豎穴,長130-230釐米,寬40-50釐米不等,深不到1米,除了刻有簡單文字的殘磚外沒有任何別的隨葬品。共出土志磚八百多塊。從磚銘上得知這批墓葬起自永元十五年,止至延光四年,以永初和元初的人數爲最多。地域涉及中原地區以及長江中下游各州的刑徒,如豫、兗、司隸、冀、青、徐、荊、並等州,以縣計共有160多個。其中豫州最多,佔三分之一;兗州居其二。

“刑徒墓磚是古代犯人死亡後用以記錄其名籍、生卒年月等內容的刻劃磚銘,與死者屍骨共

埋,相當於墓誌銘。刑徒磚真實記載了當時文化和社會的一個側面,無論是從史料還是藝術性來說,都具有較高的價值。刑徒磚因用於犯人,故製作相當隨意草率,大多數爲民間刻工直接以刀刻劃而成(少數先朱書而後刻)。又因其銘文刻畫草率,故多具天真、質樸、凌厲、奔放之韻味。

刑徒墓磚其實清末時就有出土。清《陶齋藏石記》和《恆農冢墓遺文》都曾有過記載。1964年洛陽南郊發掘了五二二座刑徒墓,墓葬磚得以大量的出土,磚上的銘文書法亦漸被重視。在發掘中我們知道這些墓葬磚的銘刻時 間在公元103——公元215年期間(永元15年——延光四年)。

現有的資料證實,這些刑徒墓葬磚上的銘文有先朱書而後刻者,也有直接以刀刻劃者。大概是因爲對待那些死去的刑徒不必那樣認真 的緣故,銘文刻畫多草率。用刀之法有些象秦詔版中簡率的一路,使人感受到天真,質樸,奔放不羈的美。

按情理《刑徒墓葬磚銘》當屬漢磚類,然觀其拓片卻沒有漢磚和漢瓦當那種凝重美,據 說刑墓磚是把磚頭磨光後,再刻上銘文的,非翻模所爲,所以它不類漢磚拓片,倒很象漢金器上的鑿刻銘文。當然它縱橫舒展,用不着象 漢金文那樣受裝飾趣味的約束,它大小隨意,也用不着象簡牘文字那樣排列成行。最妙不過的是幾乎不用波挑,但隸書特徵,體勢全在,這一點是很值得我們重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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