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石家庄市有关部门发布《关于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的公告》。

根据这一公告,此次石家庄市有9家药店因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有关职能部门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核查指导原则》的规定,依法撤销其药品GSP认证证书。

据悉,“GSP‘是指在药品流通过程中,针对计划采购、购进验收、储存、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而制定的保证药品符合质量标准的一项管理制度。

专家介绍,撤销 GSP 认证证书看似是对证书的撤销,但实际是对经营的限制,其直接导致的法律结果为迫使企业停业整顿——

一是相关企业不能购进药品。撤销 GSP 证书后,供货方就会因该企业资质不全而拒绝供货,导致企业无法购进药品。

二是相关企业不能销售药品。若企业进行销售,将依法按无证经营予以查处,故企业将无法销售。

三是相关企业要停业整顿。因为企业不能购进,又不能销售,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撤销 GSP 证书时又明确要求企业限期整改,虽然没有下达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通过撤证的行政行为,迫使企业处于停业整顿状态,且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这种状态达 6 个月以上。

被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的9家药店名单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王玎

■编辑/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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