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石家莊市有關部門發佈《關於撤銷藥品GSP認證證書的公告》。

根據這一公告,此次石家莊市有9家藥店因嚴重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規定,有關職能部門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現場覈查指導原則》的規定,依法撤銷其藥品GSP認證證書。

據悉,“GSP‘是指在藥品流通過程中,針對計劃採購、購進驗收、儲存、銷售及售後服務等環節而制定的保證藥品符合質量標準的一項管理制度。

專家介紹,撤銷 GSP 認證證書看似是對證書的撤銷,但實際是對經營的限制,其直接導致的法律結果爲迫使企業停業整頓——

一是相關企業不能購進藥品。撤銷 GSP 證書後,供貨方就會因該企業資質不全而拒絕供貨,導致企業無法購進藥品。

二是相關企業不能銷售藥品。若企業進行銷售,將依法按無證經營予以查處,故企業將無法銷售。

三是相關企業要停業整頓。因爲企業不能購進,又不能銷售,同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撤銷 GSP 證書時又明確要求企業限期整改,雖然沒有下達停業整頓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但通過撤證的行政行爲,迫使企業處於停業整頓狀態,且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管理辦法》的規定,這種狀態達 6 個月以上。

被撤銷藥品GSP認證證書的9家藥店名單

■文/河北青年報記者王玎

■編輯/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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