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公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权威·贴心·维权

点击题目下方蓝字关注葫芦岛晚报

晚报新闻热线13019984321

为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引导企业在提高生产规模和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国家收入分配政策,依据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我市确定了2018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0%、中线为7%、下线为4%。

工资指导线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控企业工资分配、促进职工工资适度增长的重要措施。企业可结合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星标置顶葫芦岛晚报

首先找到我们

↓↓

然后点击右上角的三个小点,

设为星标

那样你就可以在众多公众号里快速找到我们了!

重要通告:

发布自《葫芦岛晚报》微信公众号的晚报自产新闻,任何微信公众号及自媒体不得转载刊用,否则必将追究法律责任。

《葫芦岛晚报》维权中心主任:杨克

《葫芦岛晚报》维权中心法律顾问:

杨威律师事务所杨青乐

主编:王 岩 编辑:潘笑怡

主任记者:叶咏梅 首席记者:陆平

©葫芦岛晚报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