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昏侯墓是近年中国考古界的重大发现,因墓主身份特殊、园陵完整且未被盗,从中出土了大量的文物,故对于汉代历史、典章制度、文物研究等都极有意义。众多文物中,一床出土于内棺、由金箔包裹丝线编缀成的琉璃席颇引人注目。一般认为汉代琉璃极为珍贵,因此有报导指出,虽然海昏侯的人生以迁居偏远之地的侯位告终,但毕竟曾贵为皇帝,或因此使用珍贵的琉璃葬具以彰显其人生历程。事实上,海昏侯这床琉璃席并非考古发现中的孤例,在其嗣子刘充国墓、江苏尹湾汉墓、扬州西湖蚕桑厂与2017年才发掘的山东青岛土山屯汉墓中也各出了一床,且汉代的考古发现中,更有不少琉璃质葬具出土,可见海昏侯的琉璃席在当时并非珍贵的葬具。相反的,在梳理其他琉璃葬具之后,我们发现这床琉璃席甚至比列侯身份可用的葬具更为低等。

本文将从三个方向来探讨西汉琉璃葬具与海昏侯的琉璃席。首先将先论述西汉时期的琉璃制作工艺发展发展情形,窥知琉璃在西汉时期的价值之后,再梳理西汉时期出土的琉璃葬具,探讨琉璃在西汉“玉敛葬”制度里的地位,确认琉璃质葬具的社会与礼制意义。最后,再回到这件琉璃席的主人—海昏侯的一生,借文献来探讨海昏侯何以经历嗣诸侯王、废帝、侯等奇绝的一生,最终只能以琉璃席裹身的原因。

一、西汉时期的琉璃制作工艺发展情形

琉璃又称玻璃,文献中最早见于西汉桓宽《盐铁论》,文中将琉璃与璧玉、珊瑚并称为国宝。又因《后汉书》中的《南蛮西南夷列传》《西域传》中曾经提及,因而常被认为属于外国输入的珍宝之一。事实上,中国自产的琉璃属于铅钡玻璃系统,与西方的钠钙玻璃不同。铅钡玻璃易碎,加上中国并未发展出“退热”的程序,所以不宜做为食器;而这正是从西方传来的钠钙玻璃被珍视的原因。早在西周时期陕西宝鸡

国墓地出土的大量琉璃管珠中,就因成分、外貌特征与国外不同而能确定是中国自制产品。最迟至战国时期,中国就已发展出很好的铸造(或压制,以人工技术制成固定形状)玻璃技术,例如1965年出土于湖北江陵望山楚墓中的“越王勾践剑”,在剑格两面凹槽部份中分别镶嵌着多块绿松石和玻璃。出土时,绿松石完好无缺,玻璃仅余两块。这两块玻璃都是浅蓝色、半透明状,内部有较大的椭圆形气孔;中国古代玻璃专家后德俊先生认为,这两块玻璃属于中国自产自制。

战国晚期所出土的琉璃以湖南省最多。据湖南省博物馆前馆长傅举有先生于2010年的统计,战国至秦汉时期湖南所出土的琉璃璧共有201件,占全国233件的87%;其中出土于长沙楚墓的就有97件,几乎占全国出土的半数,显示出当时湖南的琉璃制作工艺已非常发达。“璧”为圆圜形平板器物,《说文·玉部》提到:“璧,瑞玉,圜也”,主要用于各种礼仪场所,目前出土的实物中,可见玉质、石质、琉璃质等。一般琉璃璧的制作是将石英砂、方铅矿、重晶石、硝石等原料混合加热至摄氏1050度,使其熔化之后再倒入已制好的泥模或陶模中,最后趁液态玻璃尚未凝固前压制成形。楚墓中出土的琉璃璧形制与当时的玉璧十分相似,依照傅举有先生的分类,有谷纹、芽谷纹、齿纹谷纹复合纹、蒲纹、方格纹等五类,其中出土最早、延续时间最长、数量最多的是以小乳丁纹为主的谷纹璧。这些玉璧色彩丰富,其中碧绿色、乳白色者与玉器的色泽十分相似,但大多数的琉璃璧都只有一面有纹饰,另一面则素面无纹,且边缘粗糙尖利,似专为丧葬所用。

湖南出土琉璃璧的墓葬均为士级与庶民阶级,不见于高级贵族墓葬中,且墓主男女兼有,使用十分普遍,这显示当时玻璃璧的价值并不高。这些琉璃璧大多置于死者头部和足部,部分出土时仍呈现侧立情形,可见原来可能镶嵌于棺档上。有鉴于满城汉墓、南越王墓中的玉璧曾出于整件玉衣头顶部分,许多汉代镶玉棺、漆棺的两档也镶或绘有玉璧,可见这些琉璃璧的作用与玉璧相当,一样具有保护尸身、引魂升天的作用。至于湖南出土的琉璃璧数量特别多的原因,傅举有先生认为可能有:1.湖南不产玉,但在礼制上却有使用的需要,因此以琉璃代替;2.湖南有丰富的玻璃原料。此外我们也察觉到其中的等级差异:高级贵族用玉,而士、庶民则以类玉的琉璃代之。

西汉以后,广西出土的琉璃器数量增加,似乎形成了另一个玻璃产地。广西的玻璃成分与我国传统的铅钡玻璃、西方的钠钙玻璃均不同,以K20-SiO2(氧化钾—二氧化硅)为主,器型则有珠、耳珰、璧、碗、杯、料饰等。另一方面,平板玻璃的发展也持续进步,透光度、透明度均更上一层楼。1983年发现的南越王墓中出土数十枚蓝色的平板玻璃,上海硅酸盐研究所的史美光先生认为,这种玻璃在当时是可以作为玻璃窗的采光玻璃来使用的。这正符合了文献中“赵飞燕女弟,居昭阳殿……窗扉多是绿琉璃,亦皆达照,毛发不得藏焉……”“赵飞燕为皇后,其女弟在昭阳殿……云母屏风、琉璃屏风”等的记载。

从上可知,战国时期开始出现的平板琉璃,到了汉代已十分常见。战国时期的湖南地区是琉璃的主要产地,此时的琉璃不论是在色泽与使用上均仍处于“仿玉”的阶段,在楚地大多为下级贵族与平民百姓于丧葬中使用。到了西汉以后,由于制作工艺已能依照需求控制成品的透光度,铸模、抛光技术上也已达到极高的标准,因此琉璃也能成为窗扉、屏风的材料了。这也说明了西汉中、晚期以后出现的片状平板琉璃葬具,在制作上并无高贵、难得的理由。

二、西汉时期出土的琉璃葬具

西汉墓葬中的琉璃璧数量降低,且大多出在身份较高的墓葬内,但是其他的琉璃制品则不少,尤以片状琉璃、琉璃质的琀蝉、琉璃质玉握等较多,此外还有耳珰、带钩、珠饰等。其中与本文相关的则应属片状琉璃制品。

目前的考古资料显示,以小型的片状琉璃组合作为贴身葬具,大约始于西汉中、晚期。西汉至新莽时期,片状琉璃制成的葬具可分为三大类,分别是琉璃玉衣与面罩(或玉衣套)、琉璃温明以及海昏侯墓所出土的琉璃席。由于这三种葬具都贴近尸身,从外形、制作方式与使用方式等迹象来看,可能与“玉衣”相似,其形成与使用也或许与玉衣制度相关。以下先分类论述。

1.琉璃玉衣与面罩

目前确定出土琉璃玉衣与面罩(或琉璃玉衣套)的墓葬有西汉中晚期的山东五莲张家仲崮汉墓、河北邢台南郊西汉墓、扬州妾莫书墓、新莽时期的扬州宝女墩新莽墓M104,新莽时期的西安财政干部培训中心汉墓M33等。此外,大英博物馆、香港的关善明博士、加拿大多伦多的波尔·辛格博士、美国波士顿美术馆等也藏有疑似琉璃玉衣或面罩的片状玻璃。

这些琉璃片的形状多样,矩形最多,其次有三角形、梯形、圆形等,与目前出土的玉面罩、玉衣类似。矩形琉璃片又可分大小两种,尺寸多在5厘米×4.5厘米之间,厚度则在0.3厘米至0.5厘米之间。以科学发掘的五座墓葬来看,这些墓葬出土的琉璃片从19片至600片不等,似可分为数量较多的琉璃玉衣与数量较少的琉璃玉面罩(或琉璃玉衣套)两类。可能属于玉衣者,目前仅有出土600多片琉璃片的扬州妾莫书墓。此墓属西汉晚期大型木椁墓,出土龟纽银印,墓主身份可能为大贵人、长公主一级,是山阳王陵的陪葬墓之一。可能属于琉璃面罩或玉衣套者,有山东五莲张家仲崮M4、扬州宝女墩M104、河北邢台南郊西汉墓、西安财政干部培训中心汉墓M33等。这些墓葬出土的琉璃片数量从19片到200多片不等,应无法构成玉衣。

图1 西汉墓葬琉璃片与纹饰:a.山东五莲张家仲崮M4 b.河北邢台南郊西汉墓(刘迁墓)c.扬州宝女墩汉墓M104 d.大英博物馆藏。前三者引自发掘报告。d.引自Han Dynasty Chinese Glass Plaques in British Museum,笔者制图

表1 西汉出土的琉璃玉衣与面罩

2.琉璃温明

“温明”在文献中仅见于《汉书·霍光传》:“(霍光葬)东园温明,皆如乘舆制度,”服虔注:“形如方漆桶,开一面,漆画之,以镜置其中,以悬尸上,大敛并盖之。”20世纪80年代由中国国家博物馆的专家孙机先生率先辨识出考古出土的温明。2017年发现的青岛土山屯汉墓中不仅出土一具琉璃温明,还在遣册上列有“玉温明”一项,其外形确如服虔所注。

图2 西安财干中心M33出土的琉璃片与纹饰,引自张全民:《西安M33汉代玻璃研究》

目前已发现的琉璃温明共有四具,分别出土于:江苏连云港尹湾汉墓M6、连云港浦南九凤墩汉墓、山东青岛土山屯汉墓M147、山西阳高古城堡汉墓等。其中,尹湾汉墓M6出土者正面中央内嵌琉璃玉璧一枚,周围配有四枚小玉璧形和四枚水滴形琉璃,最外围则由八枚半圆形琉璃片围成方形;漆板四坡内部可见方格,应是用来镶嵌矩形琉璃片。青岛土山屯汉墓M147的温明罩于墓主头部,盒状盝顶,南侧没有壁板,截面为正方形,边长40厘米。漆板内部中央嵌琉璃璧,璧中央放置一包金箔木雕小龟,盝顶斜坡四角附有四只木雕包金箔螭虎,盒身内外侧均镶有琉璃片,北、东、西三面侧版内均镶嵌一面素面铜镜。镶嵌琉璃片和铜镜的槽内有墨书编号,琉璃片和铜镜上也有相应的编号,可应对嵌入。盒外侧有木质包金箔彩绘的伏羲女娲木偶,盒下底版置有一木雕虎头枕。

这些出土温明的墓葬中,九凤墩汉墓与山西阳高古城堡汉墓无发掘报告,其他二例墓主都曾任地方官员:尹湾汉墓M6墓主师饶,曾任东海郡卒吏、五官掾、功曹史等,青岛土山屯汉墓刘赐则曾任堂邑令,报导称可能是低阶贵族。海昏侯墓内也出一具温明,内镶有玉璧(确认为玉质),已被压毁;嗣子刘充国墓“头部被漆器叠压”,可能也有一具,但材质不明。这两具温明的材质与本文关注的琉璃不同,在此暂不讨论。

表2 西汉出土的琉璃温明

3.琉璃席

目前考古发现的琉璃席有五床:江西海昏侯刘贺墓、海昏侯嗣子刘充国墓、山东青岛土山屯M147、江苏连云港尹湾汉墓M9北棺、江苏扬州西湖蚕桑厂西汉董汉夫妇墓南棺等。其中,山东青岛土山屯M147出土的琉璃席,在遣册中写作“玉席”。

图3 尹湾汉墓M6出土的琉璃温明木胎与琉璃片,笔者制图

图4 青岛土山屯墓群M147出土的琉璃温明,引自https://zhuanlan.zhihu.com/p/33485028

以上文物中,目前仅出土于尹湾汉墓M9与山东青岛土山屯M147者有比较清晰的图像。这两床琉璃席均平铺于棺底。尹湾汉墓M9这床长180、宽60厘米,头端及两侧以圆形—菱形—圆形的顺序排列,中央则由小矩形以长33片、宽10片的方式排列。部分矩形片有模铸的阴文纹饰,可以看出有大片者为翼龙,小片则不详,都根据图形贴上金箔;其余的圆形片无纹,菱形片则为X纹。这些琉璃片均有穿孔,孔中皆有细小中空的金管,可见能以线材穿过加以编缀。山东青岛土山屯汉墓的琉璃席中央长31片、宽8片,每片琉璃厚约0.3厘米至0.5厘米。头尾两端为玉璧形、菱形琉璃,两边则以矩形、玉璧形、菱形琉璃片缀成。外围及中央部分琉璃有贴金箔的纹饰,计有柿蒂纹、龙纹与虎纹。琉璃片四周皆有小孔以供编缀。以上资料显示,这两床琉璃席十分相似,组成的琉璃片形状种类也很一致,只是编缀方式略有不同。两座墓葬的时代相近,虽然距离较远,但仍出现外型十分相似、图像风格也相近的文物,显示此物并不独特,也已有一定的规制。

缺乏图像的有海昏侯刘贺墓、嗣子刘充国墓以及江苏扬州西湖蚕桑厂西汉董汉夫妇墓等。海昏侯墓的琉璃席尚在修复中,纪录片报导此琉璃席长约180、宽约0.45厘米,共有384片,每片四角都有钻孔,以包有金片的丝缕串成席面,周围以附有云母片与金箔的漆皮包边,并由64枚席镇固定。海昏侯刘贺的遗骸上,有七枚玉璧覆盖着墓主面部、口部、胸部、腹部和裆部,琉璃席下方还有60枚金饼铺垫。嗣子刘充国墓的琉璃席报导较少,仅知以丝缕编缀、贴金片的云母包边。这两床琉璃席的琉璃片上是否有纹饰?目前仍未有更进一步的资料。江苏扬州西湖蚕桑厂西汉董汉夫妇墓南棺(女棺)内,有大小十块琉璃璧镶嵌于楠木板上,琉璃片部分有纹饰,并镶有金箔。周围还放置了16个琉璃人(席镇)。此墓为夫妇合葬,北棺为男性,出土“董汉”印章;南棺为女性,规格较高,据考古人员推测,女墓主身份较男墓主高,可能为诸侯王女。

以上几座墓葬的墓主,除了尹湾汉墓墓主身份不详之外,其余的是海昏侯刘贺、侯嗣子刘充国、低阶贵族县令与疑似诸侯王女。

图5 海昏侯刘贺墓出土的琉璃席,引自杨军、徐长青等:《南昌市海昏候墓》,《考古》2017年第7期,第25页

4.西汉琉璃葬具特点

根据以上资料,琉璃质玉衣、面罩、温明、席等葬具最早出现在西汉中期偏晚的山东,较多出现在西汉晚期,新莽以后则不再出现。出土区域十分广泛,现今江苏扬州一带最多,但河北、山东、陕西、山西、江西等地都有发现,可见并非一地之俗。从这些琉璃片的造型与纹饰来看,外型以圆形、矩形、菱形等最多;纹饰除素面者之外,其余都是模铸的阴文龙、虎、柿蒂纹、回字纹,阴文凹槽中填上金箔、编缀用的钻孔中留有金丝痕迹。《西京杂记》卷一《送葬用珠襦玉匣》篇:“汉帝送死皆珠襦玉匣。匣形如铠甲,连以金缕。武帝匣上皆缕为蛟龙鸾凤龟麟之象。”我们也知道,古代文献与当时实情、现今考古发现之间多少有落差。至今出土许多两汉玉衣,却未发现任何镂刻有龙凤纹饰的玉衣片,反而可见于琉璃葬具上,我们或可推测,《西京杂记》中所谓的“玉匣”很可能就是指这些模铸之后再贴金箔的琉璃片,而“武帝匣”的原型则可能是当时某位身着琉璃葬具下葬的贵族身影。

表3 西汉出土的琉璃席

图6 江苏尹湾汉墓M9北棺出土的琉璃席线绘图,引自朱磊、王冕:《汉代贴金琉璃棺席修复报告》

西汉自中期(前128—前87)之后,玉敛葬的材质、形式等级受到严格控制,晚期以后则较为混乱,制度受到挑战。等级方面,使用玉衣墓主的等级最高,其次是玉面罩、玉衣套一类,且诸侯王与西汉后期的墓葬中是不使用玉衣套的。将此结论与琉璃葬具相比较,可以看到,出土琉璃玉衣与玉面罩(或玉衣套)的五座墓中,出土600多片琉璃、疑是琉璃质玉衣的扬州妾莫书墓等级最高,因其中出土龟纽银印,可能具有大贵人、长公主的身份。另外两座墓主身份明确的墓葬中,山东五莲张家仲崮M4所出的琉璃片数量仅150片,墓主刘祖曾封侯;河北邢台南郊南曲炀侯刘迁墓所出的琉璃片数量约200片,从刘迁谥号‘炀’字中可窥知其生前德性有亏,有可能遭降级使用。可见若将琉璃质葬具纳入玉敛葬系统,琉璃玉衣的等级也一样高于玉面罩。

使用琉璃温明的墓主身份似乎不高。尹湾汉墓M6墓主师饶曾任东海郡卒吏、五官掾、功曹史等,最多仅秩百石,然而功曹史主选署功劳、执掌吏员赏罚任免事宜,在诸曹掾中地位最高,甚至权逾秩六百石、由中央任免的郡丞与长史。山东青岛土山屯M147的墓主刘赐则略高,为堂邑县令,简报中称其为“低阶贵族”。两者虽在地方都属握有实权的官吏,但从整个社会结构看来,只能算地方权贵,称不上高级贵族。虽然如此,文献中位至三公的霍光也使用温明(材质不明),故目前尚不能说明琉璃温明与墓主身份间的关系。

使用琉璃席的墓主人中,身份较确定者有堂邑县令刘赐与扬州西湖蚕桑厂董汉的夫人,以及两代海昏侯。堂邑县令刘赐的身份前段已论述过,而扬州西湖蚕桑厂的墓主虽与“妾莫书”同样为诸侯王女眷,但已降嫁董汉,葬具又显然比“妾莫书”低,身份应不到长公主、大贵人等级。两代海昏侯中,刘贺已是罪臣之身;嗣子刘充国早夭,且葬礼需比始封列侯(也就是刘贺)再降一级。种种迹象显示,琉璃席的使用层级其实更低于列侯、长公主、大贵人。回头再来看文献,其中从未记载琉璃席,或可能因为其使用资格不高之故。

《后汉书·礼仪志下》:皇帝大丧“东园匠、考工令奏东园秘器,表里洞赤,虡文画日、月、鸟、龟、龙、虎、连璧、偃月,牙桧梓宫如故事”。其余高级贵族“诸侯王、列侯、始封贵人、公主薨,皆另赠印玺、玉柙银缕;大贵人、长公主铜缕”。虽然西汉晚期的礼制并不如东汉时期严格,但刘贺曾经身为诸侯王,且曾登大宝,虽经废位之巨大打击,但仍保有昌邑王旧家财产,且墓中出土大量珍宝,显示生活也颇优渥。后又得宣帝重封为海昏侯,并传位给两嗣子,直至次子刘奉亲去世后才国除,为何他与嗣子刘充国的葬具居然连“列侯”一级可用的玉衣都没有,更与地方县令、诸侯王降嫁之女用同一等级的琉璃席呢?或许这可从当时汉宣帝对他的态度得到一点启示。

三、海昏侯刘贺的琉璃席

海昏侯拥有中国历史上最奇绝的一生。刘贺生于汉武帝征和元年(前92),五岁袭昌邑王,十八岁即帝位,然在位二十七日,旋即被废。之后虽仍保有故王家财产,但朝廷并未立刻恢复其诸侯王身份。直到十一年之后(宣帝元康三年,前63)三月,宣帝才又下诏封授为海昏侯,移居豫章郡。汉宣帝神爵三年(前59)刘贺薨,终年约34岁。短期内,子刘充国、刘奉亲相继离世,朝野议皆以为“不宜为立嗣”,因此海昏侯国除。一直到元帝即位,才又封刘贺子代宗为海昏侯。

图7 山东青岛土山屯汉墓出土的琉璃席,引自彭峪:《汉代县令家族的身后事 山东青岛土山屯墓群》,《大众考古》2018年第2期,第57页

刘贺废位之后,一直受到严密的监控。起初,宣帝对其有所忌惮,交付山阳郡太守张敞就近监看,虽然衣食无缺,但昌邑故宫门禁森严,宛如监狱。后迁居豫章郡海昏县,封海昏侯的同时,宣帝下诏其“不宜得奉宗庙朝聘之礼”,完全剥夺了刘贺身为宗室参与祭祀的权利。因此,这个封授并非表示获得赦免,只表示宣帝对他不再顾忌而已。即便如此,刘贺起居受监视的情形依旧,因而有与卒史孙万世交通而被“削户三千”的记载。虽然如此悲惨,从考古出土的金饼、马蹄金、麟趾金、简牍等文物看来,刘贺仍然不死心的准备着诸侯王陪祭中央所应献的“酎金”,仍然不放弃一丝回到长安的机会,无奈这个梦想并未实现,这些酎金最后只能随他长埋地下。这前后因果关系正表现出早年张敞在昌邑故宫探望刘贺后,回奏宣帝“(贺)轻狂不惠”的一面,虽早已被皇帝列为“天之所弃”“嚣顽放废之人”,他却以为自己只是“留校察看”而已。废位的严重打击,再次封授所带来的希望,之后又因失言而削去大部分食邑,刘贺的心中随时交织着恐惧、希望与失望,如此的情况下,相信他与家属并无胆量制作逾制的葬具。再者,从前文论述可知,琉璃席很可能是玉敛葬系统中较低等者,但属于玉敛葬系统,就更可能受到中央的掌控。文献记载,汉代列侯丧事中央须遣使祭悼,一来以示哀思,二来立嗣,但实则也具有监视之举。这床琉璃席,很有可能是中央在刘贺故去之后,令其降级使用,也有可能是家属因惧怕逾制再受处罚的保守之举。

海昏侯墓虽然出土各样令人叹为观止的珍宝,显示出大量地财富,但将其出土的琉璃席与西汉琉璃葬具比较之后,我们看到,这些财富并不能支持他逾越皇权与当时的丧葬礼仪。汉代琉璃并非珍品,尤其与天然珍贵、能助墓主成仙的玉料不能相比。琉璃片具有类玉的美丽光泽,贴上金箔后更是美观大方,但终不是玉,制成葬具也只能屈居于玉器之下。在汉代盛行玉敛葬且阶级制度分明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看到,玉质与琉璃质各类葬具间的区别透露了许多细节,且与墓主生前身份、地位甚至性格等问题有所关联。而海昏侯的这床琉璃席,也正是他人生晚年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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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台南艺术大学艺术史系)

图文来源:《中国美术研究》2018年02期

责任编辑:杨尚禹

审核:郝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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