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佛山市財政局聯合發佈《佛山市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財政補貼資金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明確佛山市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和配套基礎設施財政補貼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資金構成,市、區按照2:8比例共同對佛山市新能源公交車購車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進行補助。補貼範圍和標準爲:

(一)新能源公交車。補貼產品爲2017—2020年在佛山市依法初次登記的純電動公交車和氫能公交車。

(二)配套基礎設施。一是2016-2020年在佛山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建成、竣工驗收並投入使用的公交充電設施;二是2016-2020年在我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建成、竣工驗收並投入使用的加氫站。

在加氫站方面,管理辦法提出,按照日加氫能力確定補貼標準。對日加氫能力爲350(含)-500(不含)公斤的固定式加氫站,地方補貼300萬元;對日加氫能力達到500公斤及以上的固定式加氫站,地方補貼500萬元;對日加氫能力不低於200公斤的撬裝式加氫站,地方補貼150萬元(注:各級財政補貼資金累計不得超過加氫站標準造價的50%,如果補貼總額超過加氫站標準造價的50%,按加氫站標準造價的50%扣除上級補貼後計算)。

加氫站投資建設單位是加氫站建設補貼的申報主體,在加氫站竣工驗收後向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利)局提交以下材料進行補貼申請。

申請加氫站補貼需符合以下條件:

1、在佛山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合法建設,且承諾在當地連續運營五年以上;

2、加氫站建設、運營服務、維護管理符合國家和省相關技術標準、設計規範和管理要求;

3.加氫量可計量、位置可查詢、加氫狀態可監管;

4.項目必須完備相關審批手續,並按照《GB50516-2010加氫站技術規範》《GB/T34584-2017加氫站安全技術規範》等相關國家標準完成竣工驗收;

5.符合國家和省對加氫站建設的其他要求。

申請加氫站建設補貼需提交以下材料:

1、佛山市加氫站建設補貼資金申請表(附件4,詳情點擊文末“閱讀原文”);

2、加氫站項目相關批准文件複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4、建設投資專項審計報告;

5、竣工驗收報告(須體現日加氫能力);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有業內人士直言,比起對加氫站的補貼,當務之急是要扶持當地企業制氫。

位於佛山南海區的瑞暉加氫站是全國首個全商業化運營的加氫站,但自投入使用以來,運營情況並不理想,原因是當時規劃的“丹竈-桂城”和“丹竈-獅山”兩條氫燃料電池公交車商業化運行線路遲遲未能開通。該加氫站一位技術專家表示:“只有少量物流車來加過(氫氣),單靠加氫站的收入甚至不足以支付員工的工資。”

建議:扶持加氫站從發展“制氫”業入手

“政府需要扶在點子上。”該專家認爲,若想真正扶持加氫站的建設運營,或可考慮從“制氫”這一環節着力。

據瞭解,目前佛山本地企業的制氫能力,距離珠三角其他諸如AP、普萊克斯等知名氣體公司的水平依然有着一定程度的差距,依然依賴對外購買氫氣;另一方面,其他依賴氫氣的工業,早就圍繞氫氣的制量而佈置好工業產能,可進入市場流通的氫氣並不多。在供少於求的市場環境下,居高的氫氣價格成爲了制約當地氫能產業發展的“短板”。

“政府可以從兩個方面去着手扶持本地企業制氫。”該專家說。目前氫氣市場上以甲醇制氫技術爲主,政府可以扶持企業開發其他更高效、價格更低廉的制氫原料取代甲醇;除此之外,影響企業制氫的成本還有用電的費用。目前企業所用的工業用電價格較高,若能利用晚上的用電波谷進行生產,加上適當的電費減免政策,企業制氫成本將得到進一步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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