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展示改革開放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特別是自治區第九次黨代會以來喀什經濟社會發展取得的輝煌成就,抒發喀什各族羣衆緊緊圍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在新時代熱愛祖國、團結共融、建設美好家園的熾熱情懷,廣泛動員和吸引社會各界人士關心、關注、支持和參與喀什經濟社會建設,由喀什地委宣傳部、地區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主辦面向社會開展“新歌唱新喀什”新創作歌曲徵集活動。有關事宜啓事如下:

一、活動主旨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習近平總書記在文藝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喜迎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週年,進一步弘揚喀什優秀文化,擴大喀什知名度,提升喀什美譽度,展示喀什人民在新時代推進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爲建設團結和諧、繁榮富裕、文明進步、安居樂業的社會主義喀什而努力奮鬥的良好精神風貌。

二、徵集時間

2018年11月16日至2019年1月10日止(以郵戳爲準)

三、作品徵集對象

全國各地專業及業餘詞、曲作者。

四、歌詞語種

歌詞須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創作。

五、徵集作品要求

1、應徵作品須爲2017年1月1日以來創作歌曲。

2、參選作品是未曾以任何形式發表,以任何方式公開演出的作品。

3、作品主題鮮明、內容健康、貼近時代,貼近生活,貼近羣衆,形式風格多樣,易於傳唱,旋律優美,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和藝術感染力。

4、應徵作品需報送能在廣播媒體播放的完整詞曲成品(分別報送歌曲成品和伴奏1份),同時附上歌曲曲譜的打印文字資料一式11份(其中10份隱去詞、曲者姓名)。

5、應徵作品均屬原創,不得抄襲和剽竊他人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權。凡因著作權引發的糾紛,一律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6、應徵作品及其它相關文件的真實性由應徵者負責。

7、應徵者參加本次徵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費用由應徵者自理。

8、本次應徵活動主辦方擁有獲獎作品的使用權,擁有本次活動的演唱、錄音、錄像及以本次活動名義製作的音像製品的廣播、電視播出權,擁有與本次活動相關的出版和發行權。

9、應徵者不得在任何時候以任何方式向本次徵集活動主辦方主張分享其應徵作品的使用所帶來的其他利益。

六、報送方式

地址:新疆喀什地區歌舞劇團

郵編:844000

聯繫人:努爾買買提·熱夏提

電話:13899106333

郵箱:[email protected]

七、獎項設置

本次徵歌活動,設一等獎1名,獎金3萬元,二等獎2名,獎金各2萬元,三等獎5名,獎金各1萬元,優秀獎10名,獎金各5000元。

八、其它事宜

本次活動未盡事宜,均由“新歌唱新喀什”歌曲徵集評選活動組委會進一步制定規則並負責解釋。

喀什地委宣傳部

喀什地區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

來源:喀什地委宣傳部

主編:令治清 編審:劉彩 責編:張燕 繆偉 編輯:李俊梅

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繫電話:0998—267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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