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下午,市委书记莫高义主持召开乡村振兴专题座谈会,听取市委督导组对我市乡村振兴专项督导情况报告,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把乡村振兴摆在全市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聚焦问题短板,坚持立行立改,用心用情用力抓整改落实,力争乡村振兴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图为会议现场。

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我市成立了两个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专项督导组,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领导任组长,从8月下旬至10月中旬,分赴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通过实地调研、入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市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先后开展了两轮督导,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听取两个专项督导组督导工作情况报告后,与会的市领导、各县(市、区)党政负责人就专项督导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回应。与会人员还就进一步抓好乡村振兴工作进行了研究讨论。

莫高义指出,市委乡村振兴专项督导组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扎实的工作作风,真督实导,聚焦的问题准,提出的意见建议实,对推动全市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具有积极作用,应予以高度肯定。从专项督导的情况看,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切实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积极主动推动相关工作落实。目前,全市“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三清三拆”、村庄建设规划、加强基层党建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督导过程中,也发现了当前乡村振兴工作还存在着进展不平衡、作风不扎实、工作不深入、政策不协调、机制不健全等五个方面的问题,需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莫高义强调

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乡村振兴摆在全市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一系列指示批示中再三强调的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广东要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1+1+9”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措施。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韶关发挥生态优势,加快绿色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是韶关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重要抓手,是韶关把短板变成“潜力板”,缩小与珠三角地区发展差距的重要措施,是韶关融入珠三角、服务大湾区,建设珠三角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的主要途径。

各地各部门要从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工作要求,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的政治高度,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有力,措施上更加精准,真正把农业农村放在优先发展位置,做到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向基层倾斜。

莫高义强调

要加强组织领导,更加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村民的主体作用。

一要完善“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责任体系。要加强市委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推动市四套班子领导在原有分工的基础上,各挂点一个重点乡镇,狠抓乡村振兴工作落实。市县两级党委书记要突出做到“五个抓”,即抓规划、抓统筹、抓进度、抓协调、抓考评。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工作主体作用,县(市、区)党委书记要当好一线总指挥,各县(市、区)原则上由党委副书记直接分管“三农”工作,主抓乡村振兴工作,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要尽快建立市县两级乡村振兴矛盾问题快速协调处理机制,做到快速收集、分析、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各县(市、区)住建管理部门要深度参与乡村振兴工作,选派一名副职领导兼任党委农办副主任,专门负责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要根据工作形势,适时调整市县两级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有效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市县两级党委农办要经常深入一线调研,及时发现和报告乡村振兴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要严格落实乡镇力量下沉双“113”工作制度。各县(市、区)党委既要压实乡镇的工作责任,也要适当给予乡镇人财物方面的自主权,充分调动乡镇工作积极性,确保乡镇有责任有动力。市县两级组织部门要密切关注乡镇干部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表现,从中发现、选拔优秀干部,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要完善激励和奖励措施,进一步调动乡镇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要以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要认真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实施“头雁”工程和“青苗”工程,下决心整治软弱涣散村组织。同时要着力发挥村党支部在乡村振兴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乡村振兴的过程成为树立基层组织威信、强化基层党员综合素质的过程。要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既要加强人文关怀、又要严格督导管理,不合格的要坚决调整。要突出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政治引领和组织领导作用,把党的政策向群众说深说透,团结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振兴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

莫高义要求

要改进工作方法,力争乡村振兴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严格落实市委提出的坚持整体推进、分类指导、重点带动、连片示范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整体规划。一方面,要加强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按照省特色精品村、美丽宜居村、干净整洁村不同分类要求,科学做好村庄村道硬底化、污水和垃圾处理、电力、通讯、饮水、公厕等生产生活设施、基础文化设施、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做到全域规划,不留死角。另一方面,要做好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要在现有特色农业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依托专业力量,围绕规模扩大、品质提升、主体培育、品牌营销等核心内容,高标准做好韶关现代农业规划。

二要坚持重点带动。乡村振兴面广、线长,在整体推进的同时,要坚持重点带动,重在创造经验、形成氛围。要突出选择区位、交通、产业基础较好的村庄,省际接壤地区村庄和村党支部坚强有力、村民自治能力强的村庄作为示范点重点打造,在建设成效、组织方式、工作机制和工作办法上形成示范经验后整体推进。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推广南雄灵潭村、新丰下埔村、曲江西约村、始兴水南村等成功经验,通过每月组织一次全市乡村振兴现场示范会等方式,在全市形成比学赶超氛围。

三要确定建设标准。要按照省关于特色精品村、美丽宜居村、干净整洁村相关建设标准,进一步细化市一级落地基本标准,确保有章可循,便于操作、便于检验,相关标准要突出乡村的生态、文化和产业特色,留住田园乡愁,决不能简单照搬城镇模式,搞成千村一面。

四要丰富建设模式。要从有利于发挥村民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快工程进度、有利于项目的后期维护和管理等角度出发,进一步丰富建设模式。要更加注重富民兴村的导向,想方设法依靠农村基层组织,千方百计调动农民积极性,大力推广“党建引领、村民参与、依规实施、事后奖补”的模式,积极倡导“自己动手、建设家园”的良好风气,让村民成为建设家园的积极参与者和最大受益者。要引入专业规划、施工团队,保护好当地历史文化,确保工程质量。

五要注重综合施策。要把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有机地结合起来,把人居环境整治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硬件改造提升和培育文明乡风结合起来,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与改进基层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把乡村振兴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结合起来,坚持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统筹推进基层扫黑除恶工作,推动韶关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市领导朱余旺、邓小杰、许志新、吴春腾,以及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专题座谈会。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曹智辉

图片:韶关日报记者 冯兆宇

校对:陈忆文 编辑:刘青

责编:巫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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