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11月15日,中央網信辦聯合公安部制定發佈《具有社會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互聯網信息服務安全評估規定》。規定明確了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的具體情形(開辦論壇、博客、微博客、聊天室、通訊羣組、公衆賬號、短視頻、網絡直播、信息分享、小程序或者附設相應功能),在信息服務功能、服務範圍、軟硬件設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措施落實、風險防控等方面,要求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自行或者委託第三方開展安全評估,並將安全評估報告通過全國互聯網安全管理服務平臺,提交所在地地市級以上網信部門和公安機關。

根據要求,重點評估內容

(一)確定與所提供服務相適應的安全管理負責人、信息審覈人員或者建立安全管理機構的情況;

(二)用戶真實身份覈驗以及註冊信息留存措施;

(三)對用戶的賬號、操作時間、操作類型、網絡源地址和目標地址、網絡源端口、客戶端硬件特徵等日誌信息,以及用戶發佈信息記錄的留存措施;

(四)對用戶賬號和通訊羣組名稱、暱稱、簡介、備註、標識,信息發佈、轉發、評論和通訊羣組等服務功能中違法有害信息的防範處置和有關記錄保存措施;

(五)個人信息保護以及防範違法有害信息傳播擴散、社會動員功能失控風險的技術措施;

(六)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佈投訴、舉報方式等信息,及時受理並處理有關投訴和舉報的情況;

(七)建立爲網信部門依法履行互聯網信息服務監督管理職責提供技術、數據支持和協助的工作機制的情況;

(八)建立爲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和查處違法犯罪提供技術、數據支持和協助的工作機制的情況。

近期,國家網信辦針對自媒體賬號存在的一系列亂象問題,開展了集中清理整治專項行動。專項行動從今年10月20日起,已依法依規全網處置“唐納德說”“傅首爾”“紫竹張先生”“有束光”“萬能福利吧”“野史祕聞”“深夜視頻”等9800多個自媒體賬號。

同時,國家網信辦又依法約談騰訊微信、新浪微博等自媒體平臺,對其主體責任缺失,疏於管理,放任野蠻生長,造成種種亂象,提出嚴重警告。騰訊微信、新浪微博相關負責人表示將認真接受羣衆和輿論監督,自查自糾,積極整改,嚴格管理。

國家網信辦在之前的通報中指出,自媒體絕不是法外之地。法律法規必須得到尊重,人民羣衆的利益必須得到保護。自媒體賬號運營者要珍惜自己的權利,履行自己的義務,積極傳播正能量。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將堅持標本兼治、管建並舉的原則,創新工作思路,探索用新辦法、新舉措管理新業態、解決新問題,對自媒體賬號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屬地管理和全流程管理,形成依法嚴格管理自媒體的工作常態。

對自媒體實施分級分類管理

11月2日,人民日報海外版發文《自媒體切勿觸犯社會底線》,11月8日,人民日報發表評論文章認爲《自媒體亂象需多方共治》。今年8月份,人民日報更是連續三篇評論文章,批評自媒體刷量注水、洗稿抄襲、編造謠言等亂象。

11月10日晚,央視《新聞聯播》《焦點訪談》先後對自媒體進行批評,指責當前自媒體存在低俗色情,標題黨,謠言,黑公關,花錢購買閱讀量,僞原創六大亂象。

當晚節目中,中央網信辦移動網絡管理局副局長蘇仁先表示,下一步,中央網信辦將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對自媒體實行分級分類管理,開展自媒體專項整治活動,依法依規從嚴懲處違法違規賬號,堅決遏制自媒體亂象。

據中國傳媒大學教授王四新介紹,分級管理的概念源自對傳統媒體的管理,比如中央的14家媒體,還有很多地方黨報黨刊都有分級——中央、省、市、縣,這是分級的原始意義。

不大好用分級來形容自媒體目前的情況,自媒體基本是個人,或背後有一個商業團隊,有經濟力量支撐運轉。自媒體是用戶自我生成的,所以一般不說分級。

但從平臺的角度來說,分級分類管理可以做一些工作,尤其是分級。平臺可以根據用戶使用記錄和數據,採用一定標準對用戶進行分級,一級、二級、三級……根據不同用戶的級別,確定享用服務的範圍。比如,一級用戶的發言基本不設限。

有不良記錄就降級,降級後在使用平臺服務時,對你進行大數據式跟蹤,或者設立更嚴格的管理。比如賬號有不良記錄,但沒到封號,就實行禁言,限制轉發範圍等。這就進行了分級管理。

在網信辦出臺的規範性文件裏,明確提出網站要對用戶進行分級管理,根據用戶使用服務積攢的信用建立黑名單、白名單等信用體系。根據用戶使用服務的情況,進行不同的授權、限權。比如淘寶,根據用戶過去的商譽、交易記錄,進行不同的信用授權。

這是要改變過去平臺那種一抹黑,開店迎客,不管什麼客都歡迎的情況。現在因爲有後臺數據和記錄,人工智能比較發達,可以讓互聯網平臺對用戶進行目標性更強的管理。等於管理措施前置,而不是事後再管理。

分類管理有不同的角度。可以從賬號用戶規模上分類,也可以從話題上分類,比如時政新聞、國際新聞、民生資訊這樣分類。對於不同類別要求不同,對時政、突發事件這類要求肯定更高,限制肯定更嚴。但對明星娛樂、居民日常生活類肯定稍微低點。

有了分類管理後,網站或平臺對用戶管理更科學,也更有效。當然也便於監管部門對違規情況進行處理。

國家網信辦等有關部門的一系列行動表明,自媒體已經納入法治化、規範化、制度化軌道,絕不允許自媒體成爲某些人、某些企業違法違規牟取暴利的手段。

來源:《網信辦新規落地,要求自媒體、短視頻等開展“安全評估”》,國家網信辦

文編:李賽可

美編:吳夢婷

責編: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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