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财政适当补助等途径补偿。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的通知要求,盐城市决定自2019年12月30日24时起,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

盐城市公立医院12月30日24时起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的通知要求,盐城市决定自2019年12月30日24时起,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政策规定,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销售价格按实际采购价格执行,不得在实际采购价格之外,接受经营者给予的价格折扣或其他形式的折扣。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财政适当补助等途径补偿。医用耗材加成是指患者在治疗过程中所使用的相关耗材,医疗机构在进价基础上加一定比例收取。长期以来,这样的就医状况不但会造成医用耗材的价格虚高,也会造成医用耗材的过度使用,增加群众看病负担。该项政策的落实旨在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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