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民政府关于向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下放部分管理权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布,省人民政府决定将省林业局承担的5项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权限下放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行使,包括4项审批权限和1项行政处罚权限。

《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向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下放部分管理权限目录(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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