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篇關於“草間彌生展,竟全是贗品”、“你可能看了一場假展覽”的報道引起熱議。據悉,今年4月以來,國內多個城市舉辦的“草間彌生x村上隆雙聯展”均爲未獲得官方授權的展覽,作品多是山寨之作。對此,藝術家表示要追究法律責任,展覽方則辯稱作品均爲合法收藏、競拍所得,具有展出權。在業界人士看來,商業機構只看中藝術效應,在策展環節缺失分析判斷,折射出商家知識產權意識的缺失,這使得人人都可能成爲“假展”的“背鍋者”。

  綜合商業體成展覽爭議多發地

  11月起至明年1月,草間彌生官方個展在上海大田秀則畫廊展出,媒體直呼“這次是真的”。在此之前,假展風波沸沸揚揚:今年4月起,打着草間彌生和村上隆名頭的疑似虛假展覽陸續出現在深圳、廣州、武漢、上海4座中國城市,有的是以草間個展的形式,有的則標榜是兩位藝術家的聯合展覽。草間彌生代理律師曾赴中國調查情況,近日表示,將以涉嫌違反著作權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爲由向主辦方提起刑事和民事的雙層訴訟。

  事件尚未塵埃落定。究竟是贗品展、侵權展,還是藝術家指真爲假,尚不明朗。但值得關注的是,涉事的草間彌生名頭的展覽均是在各地商業購物中心舉辦,綜合商業體成了藝術展爭議多發之地。曾在上海 LuOne 凱德晶萃廣場舉辦的“草間彌生×村上隆藝術藏品雙聯展”,曾高調宣稱“首次亮相於上海商業綜合體,是歷次藏品雙聯展中展出作品最多的一次”,最終在爭議聲中關停。

  中央美術學院特聘教授張正霖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解讀了各大商業體紛紛打起“藝術牌”的現象:“藝術地產業,包括藝術酒店、百貨,眼下已經進入到一個新的‘戰國時代’,是一個充滿競爭的時期。由於獲利率上的壓力,經營者們謀求品牌差異化、特色化,於是藝術和文創就被選中作爲新的品牌營銷戰略核心的一部分。”在張正霖看來,藝術品帶給商業體的並非是藝術品交易上的營收,而主要體現在“引流”上。

  草間彌生、村上隆這類以可愛風格聞名的“視覺系”人氣藝術家,便完美地契合了商家的需要。藝評人王晶晶指出:“許多類似作品都被商家借用,早在草間彌生的爭議之前,山寨展覽就已經在商場購物中心成了氣候,炒概念、騙流量的藝術展覽比比皆是。2016年,由英國藝術團體蘭登國際創作的藝術裝置‘雨屋’出現在了成都某商場,被作品的版權方餘德耀美術館指出是抄襲;還有韓國正版藝術展玫瑰燈海園,早在IFS將該展覽引入成都以前,成都的‘水璟堂’、‘魯能城’、‘大悅城’等地就已經提前讓消費者目睹了‘山寨’玫瑰燈海園的風采。”

  展覽鑑僞的複雜性

  在業界人士看來,商家“版權意識的缺失”或“有意爲之”成爲藝術展屢陷山寨風波的重要原因。“山寨”展覽之所以能發展到如此猖獗的地步,也與真假展覽本身的難鑑定性有關。

  在草間彌生展覽爭議愈演愈烈後,凱迪拉克·長沙海信廣場草間彌生&村上隆雙聯展近日在大麥網上停止了一切的售票行爲。同時在該網站上公佈的還有該展覽的主要策展方、創立於2015年的青島響噹噹貿易有限公司的兩份聲明。 聲明中稱展出的畫作均通過合法途徑競拍獲得,均爲有草間彌生簽名的原作版畫,並不存在贗品一說。

  幾乎同一時間,廣州微充氧文化藝術有限公司也在微信公衆號上發佈了一封公告函。公告中指出,該公司在I-M ART藝術館舉行的“國際波普藝術大師聯展”中展出的草間彌生以及村上隆的作品均爲收藏家及收藏機構的合法收藏,享有作品的所有權。

  但當多家媒體記者向兩家機構負責人進一步求證時,均沒有獲得回覆。

  一方面是藝術家親自“鑑僞”,一方面是策展方聲稱“展品均爲合法競拍所得原作”,進一步增加了事件的複雜性。

  爲此,北京商報記者採訪了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主辦律師袁曼曼。袁曼曼指出,展出作品的真僞對類似案件結果確實有實質性的影響。“若草間彌生、村上隆一方能夠證明展覽方展出的作品爲贗品,且展覽方並未得到著作權人的許可或轉讓,則展覽方展出作品的行爲涉嫌侵犯著作權人複製權及展覽複製件著作權。但如果展覽方展出的作品爲原件,且其有證據證明展出的畫作系通過合法途徑競拍獲得,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八條規定:‘美術作品原件的展覽權由原件所有人享有’,展覽方是有權對其所有的作品進行展覽的,這種情況即不構成侵權。”在展覽層面,藝術家與作品持有者在著作權與物權之間易起糾紛;且由於作品代理情況複雜,真僞鑑定也需多渠道作證,不能由藝術家本身一錘定音,該事件何時了結還需觀望。對於跨國法律可能存在差異性的問題,袁曼曼指出:“我國與日本的法律體系同屬於大陸法系。其次,我國與日本均加入了《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在轉讓和許可使用方面,中國和日本表述上雖然有差別,但是總體的法律原則是大致相同的。”

  “商場+藝術”模式有待完善

  截至目前,草間彌生山寨展風波尚未水落石出。北京商報記者向曾經買票觀展的觀衆瞭解情況時,觀衆張女士表示:“在深圳某商場參觀了草間彌生與村上隆的聯展,票價打完折60元。貼紙互動區山寨感很強,當時問過主辦方是不是有版權,對方並沒有回應。”還有網友在微博上表示,天津某商場中展出的作品“假得不行,草間彌生的部分展品甚至是東京國立美術館草間彌生大展的紀念品,將一塊毛巾裱在牆上,十分可笑”。

  王晶晶指出,山寨展不僅會浪費大衆的金錢時間,對於公衆審美教育也有極大的負面影響。 據北京商報記者瞭解,今年9月在長沙海信廣場舉行的“草間彌生×村上隆藏品雙聯展”單人票爲60元、親子票100元,若非被草間彌生和村上隆“跨國打假”,該展覽將持續至11月,門票收益可觀。另據武漢站的前期宣傳報道,展覽開展首日就吸引了上千粉絲買票看展,還有粉絲專程從宜昌和黃石等地來看展。目前售票網站只爲已購票未觀展的觀衆提供退票,對可能已經參觀了贗品展的觀衆,則並無說法。對此袁曼曼指出:“如果宣傳的時候說是真跡,但展出的是贗品,說明展覽方存在欺詐行爲,可以要求退款。”

  中央財經大學拍賣研究中心研究員季濤表示,商場藝術在拓寬藝術產業市場渠道的同時爲商場創造了巨大的品牌價值,要建立完善的誠信體制來杜絕山寨展侵襲,保障“商場+藝術”的模式。對於商場的策展工作,袁曼曼也給出專業建議:“首先,需要明確所展出的作品是作品原件還是複製件;其次,需要明確取得的作品,系經著作權人許可使用取得的還是通過合法途徑轉讓所得;如果是許可使用,還需要明確許可使用的範圍,是否包含展覽權在內,以及許可使用的時間、報酬支付的時間方式等事項;若未包含展覽權在內的話,還應當先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另外,注意不能對展出的作品進行篡改。”

  北京商報記者 隋永剛 胡曉鈺/文 宋媛媛/漫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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