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法妹家的記者姐姐從省司法廳獲悉,爲切實做好春節前治欠保支和農民工權益保障工作,省司法廳下發《關於開展歲末年初爲農民工討薪法律援助專項活動的通知》(下稱《通知》),決定從2018年11月19日2019年2月26日,在全省開展爲期100天的歲末年初爲農民工討薪維權法律援助專項活動(下稱專項活動)。

  專項活動咋個開展呢?

  加強部門協作縮短辦案週期

  《通知》指出,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主動作爲,積極落實加強農民工服務措施,要主動融入當地黨委政府加強農民工服務保障措施中,因地制宜,爲農民工提供多品種、可選擇的公共法律服務套餐。

  要加強部門協作,合力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主動與當地農勞辦、勞動保障、住建、交通運輸、水利、工會、商務等部門聯繫和溝通,掌握討薪農民工動態及法律援助需求;要加強與當地法院的溝通協調,儘量縮短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辦結案週期;要加強與當地勞動、建設等行政執法部門的聯繫,利用行政執法手段解決農民工勞動報酬拖欠問題。

  擴大受理範圍加強異地協作

  《通知》要求,各地法律援助機構要簡化受理程序,開通農民工討薪維權綠色通道,實現當天受理當天指派,對農民工討薪、工傷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免予經濟條件審查,無需農民工提交經濟困難證明。要加大宣傳引導,深入農民工集中地區,突出宣傳與農民工討薪、維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要運用技術手段,重點關注和支持專項活動期間業務量激增的區縣和工作站,合理調配資源。

  要擴大受理範圍,加強異地協作,並積極發揮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各地在做好農民工討薪、工傷、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等法律援助的同時,儘可能將其他影響農民工基本生活權益的案件列入法律援助範圍,儘可能擴大爲農民工討薪維權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範圍,滿足農民工維權的實際需要。

  要加強省際和省內法律援助機構的協作,對跨縣、市、省的法律援助案件努力實現“一份公函、一個電話”的法律援助協作機制,降低法律援助辦案成本。25個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要積極作爲,通過提供諮詢、引導農民工向當地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直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等多種方式,切實保障我省在外民工的合法權益。

  本報記者蘭楠

  編輯 夏菲妮

  圖片源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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