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不牢,地動山搖。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工作基礎在基層,力量源泉也在基層。農村基層幹部身處農村改革發展的第一線,其廉潔履行職責,對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維護農村集體和農民羣衆利益,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中辦國辦印發的《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對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設定了行爲規範。其中,明確要求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村民委員會成員禁止在村級組織選舉中拉票賄選、破壞選舉。不準有下列行爲:

(設計/王嬋文字/段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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