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教改”之問② | “減負”越減爭議越大 基礎教育“減負”,路向何方

核心提示:爲何出現“減負”力度越大帶來的爭議也越大,家長的焦慮也越來越大?這在業內人士看來,解決家長焦慮、緩解學生負擔的最好途徑,是爲他們提供更多選擇的路徑和上升的途徑。

記者|任文岱

小學、初中早上上課時間分別不早於8∶30和8∶00,小學一年級嚴格按課程標準“零起點”教學,不得在家長羣裏佈置作業,小學一二年級不得以紙筆測試爲主要評價方式,初中文化學科不得組織月考和週週清考試……近日,浙江省教育廳等14個部門新出臺了減負措施40條,將減負措施細化到各個年級。

自去年底教育部推出“減負30條”以來,各地方政府針對“減負”再開刀,在出臺各地細則的同時,也對各地學校及校外培訓機構進行了不同程度的督查檢查工作。

但是,隨着“減負”及配套措施的大力度執行,“減負”引起的爭議越來越大,家長的焦慮也越來越大,甚至出現反對之聲。爲何越減爭議越大?什麼樣的“減負”能爲大家接受?減負這項系統工程,怎樣“減”出人才?

“減負”越減爭議越大

今年10月—11月,江蘇南京在全市開展義務教育學校違規辦學行爲問題專項整治專項督查行動,重點對義務教育學校規範辦學、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辦學等工作進行督查。

因爲此次督查的高執行力度,引起不少學生家長的反對,原因在於,學生正常學習被幹涉,正常考試測驗被幹涉,民辦學校高端英語教材被沒收,如此嚴格的“減負”,在如今應試教育背景下,在部分家長精英教育的訴求下,降低了孩子的競爭力。民辦學校的家長表示,每年2萬多元的學費,卻只能獲得同公辦教育同樣程度的課程,那麼民辦學校還有優勢嗎?

但公辦學校家長同樣爲這一“減負”督查行動焦慮,甚至將矛頭指向民辦教育,曾有家長在網絡發文指出,孩子在學校裏上課時間少了,只能送去校外進行培訓。“既然是9年義務教育,爲什麼要允許民辦學校的存在?如今,民辦學校入學考試現場堪比高考,我們的焦慮有一部分源於民辦學校的風向。”

南京的這次“減負”行動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爭議,但並非個案,這樣的“減負”行爲,在全國其他城市也普遍存在。

記者瞭解到,“減負”工作近幾年在全國範圍內推行,力度越來越大,但在社會上爭議也越來越大,“減負就是在製造學渣”的輿論也曾一度甚囂塵上。地方教育部門在執行中也出現了偏差。

對南京這一輪減負督查引起如此大的社會反映,南京教育局曾回應稱,在督查工作中存在對督查工作理解不準確、執行規定簡單化的現象。

“減負”減的什麼“負”

在21世紀教育研究院地方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曉鵬看來,之所以“減負”引起的爭議越來越大,最基本的原因,還在於社會沒有對“減負”的內涵形成共識。“具體什麼是‘減負’,應該減去的是什麼‘負’,從立法到政策到執行,再到我們的社會、家長認知層面,沒有統一的認識,所以分歧越來越大。”

去年年底,經國務院批准,教育部等9部門印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被稱爲“減負30條”,從規範學校辦學、嚴格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和家庭監護等方面作出規定,但對於減負的定義或者內涵並未作出具體規定。

根據“減負30條”,涉及“減負”的具體內容包括,嚴禁設立各種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嚴控書面作業總量,作業難度水平不得超過課標要求,不得佈置重複性、懲罰性作業,嚴格控制考試次數,禁止公佈學生成績排名;嚴禁超標培訓,培訓結果不與中小學招生入學掛鉤等等。“減負30條”公佈後,各地方陸續開始出臺“減負”措施,並對校內外進行整改檢查等。

復旦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員陸一將當下我國實行的“減負”措施評價爲“堵式減負”。她認爲,“減負”呼聲雖響,但在當今中國,參與學業競爭的意願之強烈,根本“堵”不住。

陸一曾撰文指出,目前的“減負”,首先表現爲禁止公辦教育提供超出規定標準的教育,對超標的學習願望設置各種障礙,甚至阻止各種形式的學業競爭,降低學業標準,禁止提供更高水平的教育,禁止能夠顯著區分學歷差異的公平競賽,阻塞憑藉努力學習通向卓越、優秀的出路。

而在王曉鵬看來,解決“減負”的爭議問題,當下應首要明確的一個大方向是,“減負”並不等於不努力,不是一味的減法,對待學生“負擔”的正面因素與負面因素也要區別對待。“機械的、重複的刷題訓練,當然是應當避免的。同時,要用合適的方法,爲孩子創造愛學習、愛探索、努力向上的學習機制和環境,拓展孩子在某一方面或者某幾方面的興趣愛好與潛能,這需要學校在教學教研方法和內容上作出改變。”

陸一也表示,一個良好的教育選拔系統會支持學生通過勤奮努力創造光明的前途,學習狀態就算辛苦,也是積極健康的。

政策要爲學生創造更多選擇

實際上,在我國,符合現代教育理念與方法的教學教研課程設計,目前已經不是難事。以被公認爲南京最好的民辦學校——南京外國語學校仙林分校(簡稱南外仙林)爲例,該校在校內教育上,學生作業和輔導都是在學校完成再放學回家,在整體的課程設置上,在基礎文化課之外,音樂、美術、陶藝、STEM等均穿插安排,同時還有100多門選修課程供學生選擇。

類似南外仙林這樣的學校,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都是民辦學校或者國際學校,師資力量相當雄厚,學費相較於公辦學校和一般民辦學校要高出很多,頗受經濟水平高的家庭歡迎。

在陸一看來,“公辦瘦弱,私營肥滿”的現象是“堵式減負”帶來的效應,而這一現象也促使“洋高考”、私立國際學校的盛行。

但對於公辦學校的絕大多數家長來說,即使內心想讓學生“減負”,但因爲高考這個指揮棒的存在,也不得不將孩子送去各種培訓班。王曉鵬認爲,在目前我國高考制度下,單一的評價體系和學習上升途徑,“唯學歷論”的大環境下,對大部分家長來說,“減負”是蒼白無力的。

另外,從招生自主權層面來看,近年來,無論是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招生自主權都越來越被限制。王曉鵬指出,這樣一來,導致學生和家長對高考的依賴程度更高。

有一種輿論認爲,高考是目前我國最公平的人才選拔機制。但實際上,根據目前我國政策,義務教育階段維持學習運轉、教學活動正常進行的公用經費,根據國家基礎標準,明確中央與地方財政分檔負擔比例,比如內蒙古、廣西、重慶、雲南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財政負擔80%,北京、上海兩市,中央財政分擔50%。

在保證國家基礎標準之外,各地財政對教育的投入至關重要,但因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一,所以對教育的財政投入水平也不一樣。因此,王曉鵬指出,從教育財政投入、師資力量、教學教研等多方對比,各地區、各學校的教育水平參差不齊,孩子們獲得的教育資源也大相徑庭,“所以面對升學與高考的壓力,家長應當保持理性,並對教育保持合理期待。”

對於減負,王曉鵬認爲,不能因爲技術層面和執行層面還有一些問題,就反對“減負”背後的教育價值取向。“孩子的成長和學習規律是我們必然要尊重的,所以,怎樣使‘減負’措施更加科學合理,是我們當下的難題。可能的路徑是尊重規律、認清現狀、解決問題,將注意力放到學校真正發生了哪些變化上。”

河南一城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負責人也告訴記者,學生學業負擔過重確實是社會現實情況,從社會上民辦機構辦班和民辦力量辦學發展如此迅速就可以窺見一斑。“當下需要轉變教育觀念,提高教師的專業素質和教學水平,尤其農村地區的教育平衡發展問題上,要促進開全開足課程,開展豐富多彩的社團活動。”

陸一提出,公辦爲主體的正規學校教育應提供的是最好的教育,而不是最低標準的正規教育。公辦教育應大大充實所能提供的課內教育,並且開放強化校內輔導,承擔起更長的在校教育時間。

在王曉鵬看來,解決家長焦慮、緩解學生負擔的最好途徑,是爲他們提供更多選擇的路徑和上升的途徑,比如優化教研課程,培養學生職業啓蒙教育,培養大國工匠,“目前社會需要轉變觀念來面對職業教育,不能只盯着高考,我們社會的發展已經帶來更多的職業門檻提高,也會帶來更多體面生活的可能與多元性職業教育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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