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衝鋒號吹響以來,如何全力剷除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藩籬,不讓判決書變成一紙白條,鎮原法院積極創新思維,使出洪荒之力破解“執行難”,並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重點案件,領導包案督辦。對涉執信訪、涉民生、涉公職、涉羣體、程序終結及清騰房屋等七類“骨頭案”,建立院領導包案督辦負責制進行重點突破。按照“包案到人,一包到底”的原則,院領導對所包辦的執行案件帶頭攻堅,隨時掌握執行進度和任務完成情況,爲案件承辦人提出指導意見,出面接訪協調有關事宜,直至案件執結方能銷案。

疑難案件,推行“一案一策”。對一些被執行人資金週轉不靈、財產處置變現困難的案件,因案施策,一案一策,逐一拿下。執行人員採取法理並用,靈活調解等方式,努力在申請人和被執行人之間尋求平衡點,最大限度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最大努力促成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進而提高案件執行兌現率,確保案結事了。

廉潔執行,監督延觸到一線。爲了強化執行工作紀律,確保規範執行、廉潔執行,該院給各執行實施小組指定廉政監督員,將紀檢監察觸角延伸到執行一線。廉政監督員以參與執行、回訪當事人、收集羣衆意見建議等方式,對執行幹警的司法作風和執法活動進行全程監督,並協助院紀檢監察部門調查處理、督促糾改存在問題。

陽光執行,代表委員齊見證。該院把“見證執行”活動納入常態化機制,主動邀請市、縣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47人(次)零距離參與並監督個案執行工作,聽取他們爲執行工作建言獻策,爭取給予執行工作更多的關心和支持。2018年5月,全國人大代表馬銀萍應邀參與並順利執結一件土地糾紛積案,該案例已被《人民法院報》等媒體廣泛報道,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突出。

自2016年以來,鎮原法院共受理各類執行案件2566件,結案2279件,結案率88.82%,達到了90%以上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內執結、90%以上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符合規範要求、90%以上執行信訪案件得到化解或辦結、近三年執行案件整體執結率超過80%的工作目標。

來源:慶陽市鎮原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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