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本名王峯被寫成"汪峯",縣委書記怒了

12月27日,一份蓋有莘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章的落實情況報告引發網友圍觀熱議。

莘縣縣委書記王峯在這份情況報告上發現了多處錯誤並進行了批示。其中一處錯誤就是把莘縣縣委書記王峯的名字誤寫成"汪峯",還有標點符號、上報數據也存在錯誤。記者注意到,莘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徐鳳華在這份情況報告上的簽字也存在疑問。

將縣委書記本名王峯寫成“汪峯” 縣住建局局長回應△莘縣住建局關於莘督字73號通知落實情況報告

△莘縣住建局關於莘督字73號通知落實情況報告

"鳳華同志:一張半紙的稿子,錯誤百出,如果真的研究了,就要附上詳細的地塊情況和圖表,要認真核算相關數據。我的名字都錯了,標點符號都錯了,讓我如何相信你們的書面彙報。縣委的督查件就是這麼不嚴肅……工作作風,豈是小事!!"

在這份《縣住建局關於莘督字73號通知落實情況報告》末尾,莘縣縣委書記王峯作出了這樣的批示,還在報告上錯誤的名字處標註"我不是歌星"。

對此,記者採訪到了莘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徐鳳華。徐鳳華表示,當時局裏接到莘縣縣委督查辦的通知文件後,瞭解到是關於拆遷方面的彙報通知,就直接轉交給縣住建局下屬的二級單位拆遷辦進行工作總結匯報。徐鳳華說,他當時正在外出不在辦公室,這份總結匯報文件並未上交給他進行審查。拆遷辦工作人員找到了縣住建局的工作人員,用手戳代替了徐鳳華的審閱簽名。

對此,徐鳳華表示,莘縣住建局隨即召開全局工作作風整頓行動會議,全體幹部、工作人員出席會議,利用春節前1個月的時間,從嚴、從細、從深查找工作和個人層面存在的不足之處。

本文來源丨齊魯晚報,綜合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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