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结合卫生监督相关案例,戴欣科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并重点向参会人员详细解读了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对医疗机构病例书写、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助力薛埠镇卫生院二级医院创建工作,2019年12月26日下午,金坛区卫生健康局在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中心卫生院举办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法律法规培训会,来自卫生院的分管负责人、各科室医护人员、医技人员近70人参加了培训会议。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助力薛埠镇卫生院二级医院创建工作,2019年12月26日下午,金坛区卫生健康局在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中心卫生院举办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法律法规培训会,来自卫生院的分管负责人、各科室医护人员、医技人员近70人参加了培训会议。

培训会上区卫生监督所监督三科戴欣科长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律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及违法后果等内容进行专题讲座和解读。

结合卫生监督相关案例,戴欣科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并重点向参会人员详细解读了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对医疗机构病例书写、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要求。此次培训的举办既提高了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同时也增强了卫生院依法规范执业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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