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经仙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开庭审理,认定被告人汪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日前,仙游县检察院以被告人汪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日前,仙游县检察院以被告人汪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网络配图)

2017年7月初,汪某联系彭某帮忙介绍工作,彭某将汪某介绍给了自己工地的老板,还在自己租住的地方腾个位置给汪某居住,二人之间相处的很不错。同年7月中旬的一天,汪某约彭某一起吃夜宵,二人喝了点小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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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租处后,汪某酒兴未尽,又要出去喝酒。身为同乡的彭某担心汪某乱花钱,就好心劝他不要再出去了。但彭某的劝说,却让汪某耿耿于怀。

汪某越想越气愤,次日凌晨,汪某拿着刮胡刀片朝熟睡中的彭某胸前用力一划,彭某被剧痛痛醒。事后经鉴定,彭某胸前刮伤长度为41.5cm,已达轻伤一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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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汪某一路潜逃,直至今年7月被抓获归案。日前,经仙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开庭审理,认定被告人汪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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