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年開始,圍繞法治政府、營商環境優化、外商投資法規完善與創新、民生領域更普惠、市場化改革推進等方面,將有一批法律法規實施。諸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外商投資法》《土地管理法》等已於今年1月1日起實施。

原標題:2020年這些法律法規實施,開放與市場化改革持續推進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攻堅之年,也是“十三五”規劃收官、爲“十四五”發展和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打好基礎的關鍵之年。

新年開始,圍繞法治政府、營商環境優化、外商投資法規完善與創新、民生領域更普惠、市場化改革推進等方面,將有一批法律法規實施。

諸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外商投資法》《土地管理法》等已於今年1月1日起實施;其中,《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明確了要“以政府立法爲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提供製度保障”。

同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新版醫保藥品目錄》《保健食品標註指南》等也將於年內陸續生效。這些法律文件將通過不同條款、不同層面爲市場各主體有序運行提供法律依據。

政府主體更靈活,進一步擴大開放

如何更好地維護我國市場經濟靈活、高效運行?上述一些法律法規涉及了與商事交易、行政流程等直接相關的規定。

首先,《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把近年來有關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經驗做法變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制度規範,從制度層面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撐。

以往,政府與市場主體間的合同履約、權利行使大多會通過民事訴訟來解決,判決結果以“繼續履行”或“賠償損失”等方式表現。

“如今,該條例使得這些與政府相關的行爲都有法可依,這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體現了政府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的決心。”華東政法大學法學教授練育強告訴第一財經記者。

《外商投資法》將爲中國吸納全球投資創造更大環境機遇;據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魏建國預測,我國將在2020年吸引外資達1400億至1500億美元,該法相關的實施細則也正在制定中。

“《外商投資法》將提高外商投資透明度和便利化,加強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保護;這將減少外資企業不必要負擔,規範外商投資管理。”華東政法大學教授陳婉玲告訴第一財經記者。

“外商投資法的制定,就是要向世界宣誓中國更加開放的立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羅東川曾強調,“從近幾年發佈的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來看,禁止投資和限制投資的範圍越來越小;而這其中,保障合同的效力對交易、對投資至關重要。”

擴大開放還體現在進一步降低關稅上。比如,在1月1日起實施的“對850餘項商品實施低於最惠國稅率的進口暫定稅率”規定中,測距儀稅率由3%降爲1.5%,彩色B超的稅率由2.5%降爲1.9%;這將有利於我國使用信息技術產品的企業降低成本、提高生產效率、邁向產業高端。

再比如,對治療哮喘的藥品及生產新型糖尿病藥品的原料恩格列淨、利格列汀、維格列汀實施零關稅;這將進一步降低慢阻肺、糖尿病人的經濟負擔。

市場化改革受期待

涉及土地、民生等領域的市場化改革進程,相關法律制定也備受關注。

以“限制徵收,放寬流轉”爲重點的新《土地管理法》爲例,業內人士分析,其在土地管理制度、土地市場改革中將發揮重要作用。

“該法在徵地制度的完善特別是賦予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以合法性等方面的修改,結束了多年來集體建設用地不能與國有建設用地同權、同價、同等入市的體制機制障礙。”陳婉玲對記者表示,“這必將推動土地供給側市場改革、城鄉一體化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該法以生態文明建設爲宗旨,執行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土地集約用地制度,落實國家以國土空間規劃爲基礎、以用途管制爲主要手段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戰略。

“其制度設計一方面爲解決我國目前各類規劃重疊、職責交叉、地方規劃朝令夕改等問題,實現‘多規合一,一張藍圖幹到底’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的建立奠定法律基礎。”陳婉玲補充認爲,“不過,這也存在《土地管理法》與‘多規合一’改革在制度設計和價值目標的衝突、協調與銜接等問題。”

一批惠及民生的政策法規也令人關注。新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於1月1日起實施,各地醫保部門均已在當日零點前完成了所有藥品的調價工作。

這其中,有70個新藥被納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價格平均下降了60.7%;三種丙肝治療用藥平均降幅在85%以上,腫瘤、糖尿病等治療用藥平均降幅在65%左右;醫保談判成果明顯。

“1月1日起,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藥被納入醫保,百姓看病就醫的負擔進一步降低。”蘇州市醫保局待遇保障與醫藥服務管理處處長顧亞斌介紹,“江蘇省新版藥品目錄在增加378箇中藥飲片的同時,將阿膠、鹿茸等55個飲片,列入基金不予支付範圍。”

此外,與百姓健康消費掛鉤的保健品市場,也即將受到嚴格管理。《保健食品標註警示用語指南》的實施及相關警示語的設置,有望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和自律意識,促進消費者正確認知保健食品的功能作用,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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