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一男子

因看到人家跳舞不爽

竟然谎报警情,结果……

报假警称“有人在酒吧卖淫嫖娼”

12月20日3时许,

北海市公安局海西派出所接到一起警情,

报案人称在海城区潮派酒吧

有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

接到警情后,

民警立即出警到现场进行查处,

但没有发现报案人说的存在卖淫嫖娼活动。

民警立即联系报案人

对案情进行再次核实,

但报警人又说没有看到,

仅凭自己的感觉

认为他们可能会进行卖淫嫖娼活动……

民警觉得该报案人动机可疑,

立即将报案人冯某兰

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查,报案人冯某兰(男,26岁,北海市人)于12月20日3时许在北海市海城区潮派酒吧喝酒,当时他看到临桌的一对男女在跳舞,觉得男的在泡妞,有点看不惯对方,在没有任何根据的情况下直接拨打了110报警,说他们在进行卖淫嫖娼活动,虚构事实,造成了警力资源的浪费。

目前,冯某兰因谎报案情案被北海市公安局海西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

谎报警情有什么后果

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警方提醒

报警资源非常宝贵,不应用来宣泄个人情绪。谎报警情甚至恶意拨打110骚扰,都是违法行为,不仅严重浪费警力资源,还可能使真正有需要的人得不到及时救助。

报警并非儿戏,

报假警后果很严重!

大家一定要引起注意了!

本报记者:陈家财

通讯员:钟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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