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次选聘工作由镇党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一般按照发布信息、组织报名、考察(考试)、资格联审、公示、决定聘用、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报名结束后,由镇党委组织纪委、组织、公安、综治、计生等部门人员集中对考生的所有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招考条件的,通知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

十堰夹河村级事务助理岗位选聘20人,接下来为大家整理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投身农村、建功立业,培养熟悉基层、心贴群众、实践经验丰富的后备干部人才,确保村级岗位源头活水、后继有人。经镇党委同意,公开选聘一批村级事务助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数量

全镇共选聘20名村干部助理兼任扶贫信息员,由镇党委统筹分配至辖区内20个村。选聘工作于2019年4月10日启动,2019年5月底全面结束。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2001年4月30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行;

5. 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有奉献精神,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基础,能够熟练运用Excel、Word和PPT等办公软件。

8. 截止报名时常住户口在夹河镇的优先考虑。

三、方法步骤

本次选聘工作由镇党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一般按照发布信息、组织报名、考察(考试)、资格联审、公示、决定聘用、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4月11日起,在郧西在线、各村发布招聘公告。(4月12前完成)

(二)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4月12日8:30至4月18日17:00,符合条件的应聘对象准备个人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初审材料一式四份到夹河镇党政办(联系人:徐汪洋。联系电话:0719-6318365)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如实填写《夹河镇2019年选聘村级事务助理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上交三份、本人留存一份。报名登记表需加盖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村支部公章。工作单位或村党支部要对报名人员计生、综治、纪检等方面进行初审,并形成初审材料。报名结束后,由镇党委组织纪委、组织、公安、综治、计生等部门人员集中对考生的所有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招考条件的,通知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加分政策参照《夹河镇村干部助理选聘工作加分政策具体细则》实施。

(四)考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和分配意向(镇党委开会研讨),考核工作由镇党委委派考核组进行负责。一是通过座谈、走访干部群众等形式进行,重点了解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二是座谈本人了解是否服从镇党委分配意向,对拒不服从的考生考察结果定为不合格,并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4月26日前完成)

在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预备党员)、退役军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和有村级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五)资格联审。乡镇党委将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相关执纪执法部门集中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审查结果。(4月29日前完成)

(六)公示。以镇党委为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考核成绩、聘用单位、监督电话等。(5月6日前完成)

(七)决定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以正式文件报县委组织部审批,批复后由夹河镇党委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聘用人员属中国共产党党员的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其他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助理。(5月10日前完成)

十堰夹河村级事务助理岗位选聘20人,为大家整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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