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消息,近日,人民网发文评论办公软件套娃式收费。从企业经营角度看,这种设计体现了精准收费,利于企业营收,但对于用户而言,有被冒犯之嫌,甚至觉得被“套路”了,体验感显然不佳。

应该说,用户并不反对企业的定价权,也不反对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收取相匹配的费用。

用户反对的是什么?反对捆绑式消费,反对处处挖坑的套路式收费,反对剥夺自身应有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等。

实际上,相关企业的一些做法已经涉嫌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企业有权推出“套餐”,但不能以套餐之名“套路”消费者,不能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能背离应有的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对于企业来说,应尊重法律,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比如,尊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而要消除这种消费陷阱,除了相关企业积极解“套”,还需要相关部门及时出手,依法介入,呵护法治化的市场秩序。

此外,针对消费者反映相关办公软件在国内市场“一家独大”,容易导致“加价无商量”行为愈发严重,也应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共同思考如何通过综合手段来高效化解这种难题。事实一再证明,吃相难看,势必难堪;积极解“套”,才有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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